抽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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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工作总结 篇1

根据部消防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公消[20xx]169号)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消防铁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防止和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火灾隐患,总队决定对全区在建建设工程和消防部队的装备集中开展一次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产品种类

本次监督抽查的范围为:各地在建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所选用的消防产品以及消防部队购置的消防装备。在建建设工程监督抽查的消防产品种类为:防火门、防火阀、消防应急灯具、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有衬里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六大类。

消防部队抽查的消防装备种类为:消防头盔、消防员呼救器、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手套、消防安全腰带等五大类。

二、抽查任务及时间安排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由总队产品检测站负责组织实施,对在建建设工程消防产品,每类产品抽查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2个批次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对部队消防装备,每类产品随机抽选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本次监督抽查的时间安排为:在6月30日前完成部队消防装备的抽样送检工作,在8月30日之前完成在建建设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的抽样送检工作。

三、抽查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统计情况。

各单位要在6月5日前完成部队消防装备的统计、上报工作,要认真核实、统计支队消防器材库中纳入部队消防装备抽查范围且未经使用的装备情况,填写《部队消防装备产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以支队(大队)为单位上报总队防火监督部;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在建建设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的摸底调查、统计上报工作,要认真摸排辖区内新、改、扩建工程所使用消防产品情况,摸清辖区在建建设工程的底数,掌握在建建设工程消防产品的选用情况,对纳入监督抽检范围的产品进行检查和现场判定,填写《在建工程使用消防产品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二)和《建设工程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并以支队(大队)为单

位上报总队防火监督部。

(二)现场抽样,随机抽取。

总队产品检测站根据各地上报的摸底调查和统计情况,现场对部队消防装备和全区在建建设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和封存。于6月20日前完成部队消防装备的抽样封存工作,8月10日前完成在建建设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的抽样封存工作。抽查在建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1、要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查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2、要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xx)的规定,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判定,并填写《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现场检查判定为假冒伪劣的,应当出具《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并依法作出处理。

3、对现场检查难以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或当事人对现场检查结果有异议的消防产品,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抽取样品,并送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4、抽取样品的规格和数量要符合部消防局《20xx年度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方案》的要求,并详细填写《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

5、要确保监督抽查的合法性,做到程序、证据、依据合法。抽封样品必须经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和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抽样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送检。标称生产企业确认有困难的,应当另附生产企业出具的确认样品的证明文件,并在抽样单

上注明。

(三)样品送检,上报资料。

对抽取的样品,由总队产品检测站负责保管,由专人按照部消防局《20xx年度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方案》要求,送相应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在部局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送检工作。

监督抽查工作结束后,总队产品检测站要按照部消防局《20xx年度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方案》要求,及时上报监督抽查总结和相关表格。

(四)结果告知和不合格产品查处。

各支队(大队)要及时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被抽样单位、产品生产企业,并告知其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在自收到检验结果15日内向总队产品检测站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总队产品检测站收到复检申请后,应于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需要复检的,应在给出书面答复的同时,书面通知相应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对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和不合格消防装备,各支队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有关情况通报当地质检、工商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是由部消防局统一部署开展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根据此次监督抽查的范围、任务和要求,结合总队《20xx年度全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xx]武宁消防字第107号),制定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在建建设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及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二)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责令使用单位及时将不合格产品更换为合格的产品,并将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有关情况通报当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在查处不合格产品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制作或提取相关证据,并予以保全。要按照总队《20xx年度全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及时上报不合格产品违法案件的办理情况。

(三)此次监督抽查检验所需费用由部消防局统一支付,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收取监督检验费用。

抽查工作总结 篇2

经散兵中心校统一安排,于20xx年4月25日上午对散兵中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抽查。分八个小组,共计检查了27位教师的教学情况,总体情况比较良好。所有教师基本能做到备教一致,教案备写环节齐全,大部分教师书写工整、规范,备写中能重视学生活动过程的较多,真正体现到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的作用,如汪艳梅老师、程美荣老师、邹家银等老师的教案设计能具有典型性。

此外,大部分教师有作业批改记录,试卷有详细的分析过程,语文教师作文一般做改;在听课方面,教师最少听了4节,多的教师听课达8节。

当然,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少数教师教案过简,书写潦草。

2、作业批改记录次数过少。

3、少数教师的教学反思写的次数少,而且内容缺少针对性,往往就几个字或一句话。

抽查工作总结 篇3

经散兵中心校统一安排,于20xx年4月25日上午对散兵中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抽查。分八个小组,共计检查了27位教师的教学情况,总体情况比较良好。所有教师基本能做到备教一致,教案备写环节齐全,大部分教师书写工整、规范,备写中能重视学生活动过程的较多,真正体现到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的作用,如汪艳梅老师、程美荣老师、邹家银等老师的教案设计能具有典型性。

此外,大部分教师有作业批改记录,试卷有详细的`分析过程,语文教师作文一般做改;在听课方面,教师最少听了4节,多的教师听课达8节。

当然,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少数教师教案过简,书写潦草。

2、作业批改记录次数过少。

3、少数教师的教学反思写的次数少,而且内容缺少针对性,往往就几个字或一句话。

抽查工作总结 篇4

近日,医务科分别抽取了9月23日和9月28日的54份病历及9月26日的门诊和住院处方进行了认真查阅,严格按照新下发的《河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细则》、《处方管理办法》及《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的规定逐条进行查看,现将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查看。

医务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河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细则》及《处方管理办法》,在信息科及药房的配合下对照规定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严格对待,仔细查看。

二、存在问题

(一)出院病历:

1、病案首页:(1)缺项漏项严重,如:患者身份证号、手术、操作名称、主治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医师、实习医师未填写,如无应填“—”等;(2)书写过于简单,患者地址只书写村名,没有县、乡镇名称,有的只用“同上”二字代替相同内容;(3)实际住院天数不正确,《细则》要求入院日与出院日只计算一天,而有些科室却按两天计算,多算了一天;

2、入院记录:(1)主诉描述不完整,主诉应包括症状、部位和时间;(2)入院记录中缺少辅助检查或辅助检查格式不正确,正确书写应注明检查日期、项目、结果三项内容;(3)入院记录中缺少出院诊断,出院诊断应由上级医师在患者出院前作出,写在入院记录末页的左侧(与初步诊断同高处),并注明日期,医师签名;查房记录格式不正确,无上级医师签字,自动出院者无患者签字、患者授权委托书未填写日期、谈话记录、大型仪器检查知情同意书无患者签字、缺少出院当天记录。

3、病程记录:(1)首次病程记录格式不正确,第1行居中写“首次病程记录”,第2行左顶格书写年月日时分,有的医师首次病程记录和记录时间在同一行书写;(2)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例特点为、初步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和诊疗计划,有的病历缺项;(3)查房记录不写题目,左顶格书写;(4)查房记录无上级医师签名;(5)个别病历缺少出院前一天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自动出院患者没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6)病程记录简单,未对治疗中改变的药物、治疗方法进行说明;(7)按24小时制书写,有些病历日常病程记录和查房记录未记录到时分。

4、出院记录:个别病历缺少出院医嘱。

5、辅助检查:(1)有检查报告单,但医嘱中未体现;(2)手术前、产前、输血前未按规定做乙肝五项、丙肝、梅毒、

艾滋病常规检查;(3)有些化验单及辅助检查报告单无报告医师或审核医师签名,未做到双签字。

6、医嘱:(1)未左顶格书写,多数医嘱前空了一格;(2)医嘱内容未和病程记录的时间、内容相一致;(3)重整医嘱时未按要求书写;

7、书写基本要求:手迹潦草,不能辨认,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无上级医师修改并签字的记录。

8、出院病历排列顺序。

(二)住院、门诊处方:

1、处方的.前记或后记部分填写不完全:如患者年龄、性别、临床诊断、科别、签名、开据处方日期、审核、调配人员签名未填写。

2、漏写规格或书写规格错误,有些药物只写一盒或一支,未标注剂量和规格。

3、书写不清或涂改不规范,如处方上的数字注明不清,医师更改处方后未再次签名和注明更改日期等。

4非合理应用抗生素或未按规定权限开具抗生素用药,如:头孢硫脒属于限制用二代头孢类药物,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加以审核签字,方可使用。

三、问题突出病历:

1、病案号:8—0676邱元华

存在问题:患者授权委托书、谈话记录、大型仪器检查

知情同意书无患者签字,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2、病案号:1—1177徐子臣

存在问题:患者由内一科转入重症医学科,无转出和转入记录,病案首页入院科别、转科、出院科别均填写危重科,入院科别应填写内一科,患者自动出院无患者签字。

3、病案号:6—2716张海燕

存在问题:手迹潦草,不能辨认,建议进一步规范字迹,做到正规书写。

4、病案号:4—1223王桂芳

存在问题:首次病程记录中缺少鉴别诊断、诊疗计划。5、病案号:10—043刘金江

存在问题:入院日期:9月1日,医嘱下达时间:9月2日,医嘱和病程记录时间不一致;医嘱停止无护士签字,临时医嘱无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字或取消医嘱签字,药物皮试结果未记录。

6、病案号:2—1225张长富

存在问题:入院记录中缺少出院当天记录,谈话记录中张艳君与患者是父女关系,而授权委托书中张艳君系本人妻子,委托人同患者关系不一致;谈话记录中患者家属和医师签署日期不符;临时医嘱中无血糖、心电图。

7、病案号:7—1955孙永华女

存在问题:病历前后患者姓名不一致,首页为孙永华女,

报告单及其他记录为韩冰洁,姓名有修改,未标注签名。

四、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1、利用两天时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河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细则》、《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新下发的《细则》修改部分重点强调,确保培训率,使每位医务人员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病历是医疗文书的重中之重,是医疗纠纷判定是否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遵循用药原则,合理应用抗生素。

2、加强病历质控,完善病历书写。强化各科主任、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的责任意识,切实起到监督、指导、评价作用,对不合格病历做到坚决不签字,严格把关,从源头杜绝不合格病历出科。

3、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各科病历进行集中查看,病历书写质量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凡书写病历未达90分以上的,退回本人重写,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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