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小区工作总结

优短文提供的禁放烟花爆竹小区工作总结(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禁放烟花爆竹小区工作总结 篇1

xx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xx个乡镇xxx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xx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xxxx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xx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xx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xxx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xx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xxxx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xxx家减至xxx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xxx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xx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x个A级要素和xx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xx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xx箱,价值x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xxxxx-xx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xxx%。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xxx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禁放烟花爆竹小区工作总结 篇2

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14万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四、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禁放烟花爆竹小区工作总结 篇3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函〔20xx〕35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治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于后: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我乡高度重视此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zx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由乡长xxx主持召开了全乡乡村干部大会,专题研究部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工作,并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安办同志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紫溪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专项治理小组),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摸排,宣传政策。

由乡安办协同各村干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对全乡境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摸底。经过摸排,发现王克菊和贺银芳烟花爆竹经营点都存在“前店后宅”式经营,副乡长李xx向王xx和xxx传达了万府办函〔20xx〕35号文件精神,要求他们立即关闭烟花爆竹经营点,另选或新建符合要求的门市单独经营。

三、整改迅速,严格审查。

存在问题的2家烟花爆竹经营点业主按照上级要求,在乡专项治理小组的指导下,重新选择了符合要求的.门市单独经营烟花爆竹,现已将烟花爆竹存放柜摆放整齐,等待上级有关部门的重新许可。在乡政府对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的大力宣传下,又有2家商户向乡政府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乡人民政府对申请户的门市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现已满足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要求,已将相关资料提交市安监局政务服务窗口。

禁放烟花爆竹小区工作总结 篇4

为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我市文化路小学、工业路小学、公园路学校、官会中心校、李寨中心校等学校,利用不同形式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活动。

文化路小学利用电子屏流动字幕、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教师学习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致家长一封信》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师承诺书》。班主任在本班学生中举行了“禁燃禁放”责任书网上签名,要求每一名学生都要在班级微信群里上传签名图片,做到一生不漏,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工业路小学召开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每天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杀,及时补齐短板漏洞,配齐配足防疫消杀物资,坚决守好校园疫情防线。同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公园路学校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共筑碧水蓝天”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利用图文并茂、别出心裁的手抄报,对学生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向家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与相关安全知识。学校还利用公众号和家长微信群向大家发出倡议,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活动中来。官会中心校召开全镇校(园)长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坚持不懈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师生信息。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护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值班值守,教育引导师生少聚集、少串门、少外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李寨中心校召开寒假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安全维稳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仔细排查防疫漏洞,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的日常上报和外出报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家长微信群、QQ群等不同渠道进行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家长认识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