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总结(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总结 篇1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x号)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一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68.5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总结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