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中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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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中考作文 篇1

看到这个题目,我不觉讶然一笑,童年那幕幕有趣的情景浮现在了眼前。

小时候,我是一个腼腆的孩子,不喜欢和小伙伴们追逐打闹,也不喜欢做那些无趣的游戏,我也没有其他的特长,唯一的兴趣就是读书,为此,还得到了一个不太好听的“雅号”:书虫。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家看《猫和老鼠》的电视,突然觉得想去厕所,于是顺手抄起了一本《海的女儿》的童话书,急匆匆地走进了厕所。蹲在厕所里,随手翻开《海的女儿》,小人鱼不惜忍受巨大痛苦换来人形的故事立刻把我吸引住了。进入到小人鱼的`世界里,我看到了王子危在旦夕时小人鱼奋力相救的场景,我听到了小人鱼看见王子娶别人当新娘时内心的悲伤,我嗅到了巫婆劝小人鱼杀死王子,重回龙宫再享公主风光的恶毒喘息声……

我如痴如醉地看着,突然听到门外传来声声的吼叫声:“书虫,你又忘记时间了吧?你又在厕所看书了吧?都过去两个小时了还没出来,你怎么上个厕所比女人生个孩子还麻烦?”听着妈妈的声声催促,我只好满脸无奈地刹住,合上书本和小人鱼依依作别,尽管内心有千万个不愿意。

不管是茶余饭后,还是做客他家,只要给我一个小小的角落,手上有一本薄薄的书,我就能把日子过出味道来。至于晚上睡觉前,我如果不看一会儿书,是绝对不能入睡的。有一回,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被子挡住自己小小的身子作掩护,打开手电筒,在被窝里饶有兴致地读起《格列佛游记》来,想象那些在绳子上跳来跳去的官员的丑态,看着格列佛用一泡尿浇灭了一场大火的情形,不觉沉迷其中。

读兴正浓时,爸爸却来了个“突击检查”,把我从被窝里拎了出来。于是夺书关灯,勒令睡觉。唉,父命难为,暂且先别吧。再见了,我的格列佛!再见了,我的小人国!等到父亲放心出门后,内心不自觉地又涌起了对“游记”的念想,于是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两回的。不经意间,脑中的瞌睡虫开始蠢蠢欲动,促使我打起哈欠来,即便是强打精神,也难以应付。就这样怀抱书本,歪靠床沿酣入眠,等到天明醒来时,看见书仍握在手,灯尚亮,不由自我嘲讽:真是书虫!

邓亚萍从小对乒乓球痴迷之极,刘翔从小对跨栏情有独钟,而我,从小独沉醉在书籍甜蜜的牵引中。

兴趣中考作文 篇2

比尔·盖茨说:“我用一种叫做‘兴趣’的钥匙打开了成功的抽屉。”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要说:“兴趣是改变世界的一粒种子。”

六岁那年,他参观了一个园艺场,他对那些芬芳的花朵和一串串鲜艳的果实感到惊奇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谁会想到,就是这次美丽的邂逅,改变了14亿中国人饮食的命运。从那一刻起,那芬芳的花朵和那一串串鲜艳的果实一直激励着袁隆平。也正是对“水稻杂交”的兴趣使他放弃了在武汉重庆发展的机会,来到农校,一呆就是十九年。于是,当那场饥荒横扫着中国大地的时候,他为中国编织了一个水稻梦,并许诺要倾尽一生去完成它。袁隆平,用自己的一生奋斗着农业,用一粒种子改变着世界,竟只源于儿时感觉到的刹那间的美丽与兴趣。

史蒂芬·乔布斯,这个未读完大学的人,仅仅凭借着自己对电脑与科技浓厚的兴趣,在一间废旧的车库里快乐的完成着一些大公司的订单。乔布斯在制造的同时也在创造着。“所有的产品必须美观且精致,它不应仅仅是众不同的,它要超乎人们的想象。”乔布斯所创造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欢迎。乔布斯的兴趣,让“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成为世界的`惊喜。

兴趣如一个魔方,让一个个不可能变为现实。西汉时期,司马迁因李陵之事惨遭腐刑,谁也不认为他可以承受得住。可对历史的痴迷却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患上“卢伽雷氏症”这一医界奇症后的斯蒂芬·威廉·霍金,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宽慰这个不幸的人,不曾想,对物理世界的神奇与数字世界的奥妙的兴趣却支撑着他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候,“黑洞”“灰洞”“宇宙的起源”让他成为科学界的巨人。还有“无臂钢琴师”刘伟,“舞蹈女王”邰丽华……

读着向阳成长的青藤,打开成功的抽屉,我们将“兴趣”珍藏。

兴趣中考作文 篇3

第一次看见大漠在电视上,看着那无边无垠的金黄,我被它的壮丽征服了,从此总带着梦幻徜徉于大漠之中。

我喜欢江南烟雨蒙蒙的水乡,但我更向往那弥漫着滚滚黄沙的大漠;我喜欢摆江南小船的橹,但我更向往骑那大宛的汗血宝马;我喜欢幽怨缠绵的二胡,但我更向往那豪迈奔放的新疆舞蹈……江南是易碎的,经不起铁蹄的击打,大漠却犹如造物者专门为铁马秋风制造的,是那样宽广,任凭马儿驰骋。

无情的大漠,吞没了多少赤胆英雄,雄关漫漫,铁道无边,狼烟四起,古来征战几人回?“凉兵铁蹄大漠飞,胡人哪敢再回窥。”我仿佛又看到了骑着战马的土兵在与胡人交战,是大漠无情吗?不,不是的,大漠的泪水盈满了塔里木河,是大漠用滚滚黄沙掩埋了他们的赤胆忠魂,凶怒的黄沙仿佛在昭示着:圣洁的黄沙不应有英雄的鲜血。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滚滚长河奔流到海不复返。曾经的河流孕育了古楼兰的文明,它灌溉了回疆多少片土地,又养育了多少个伟大的民族。

有人说,在黄山看日落很美,那是江南的缠绵。大漠的落日没有江南的缠绵,只有那一份陲排的血红的日光。我常常幻想躺在一片黄沙的土地上,没有战争,没有烦恼,纵情地享受这一片属于我的快乐,属于大漠的快乐,用我的心去感受和大漠的心。身边的塔里木河缓缓地流向那渐渐西沉闪耀着迷人之光的夕阳,大漠仿佛被感染了,黄沙变金沙,与落日余晖浑然一体:河水仿佛被感知,碧波成了金波。

人烟罕至的大漠,偶见几缕炊烟,那是生命的象征,也许是长年居住的居民,也许是过客,但更多的是军营。

而今的沙漠,又多了几缕炊烟,那是老一辈的开拓者:他们投身于沙漠,从此大漠不再只有黄金般的颜色,也有那一片片绿。

大漠,我也将用我的血,我的汗,我的知识去建设,去点缀您的绿。

那时,大漠不再是金黄色,而是绿色的草原,马的天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将是一幅永恒的画,大漠也将是永恒的大漠,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

兴趣中考作文 篇4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兴趣是人最好的老师”。我的兴趣便是篮球。在篮球运动中我们进步,在篮球运动中我们成长。

我喜欢看球。初扣篮球的大门,还是妈妈帮我入了门。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篮球比赛,我几乎为篮球而疯狂。我喜欢科比急停跳投精确无比,我喜欢詹姆斯突破上篮无人能挡,保罗助攻穿针引线,韦德的全面称霸联盟。每周六日,都会有篮球直播。每当妈妈出门,我会阖户打开电视,对准体育频道,看之竟日。及妈妈回来,我正看之入迷,未发现被抓之正着。去年的季后赛无比精彩,至今仍使我意犹未尽。不必说湖人横扫千军一路夺冠,也不必说骑士功亏一篑止步东部决赛,单是中国球迷熟悉的火箭队就十分值得我们敬佩。麦田离去,姚明倒下,就是这样一个平民球队,战胜了冲击力强的开拓者,把老道的湖人逼到了生死战。虽然他们输了,但有人说他们赢了,他们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困难。这就是我的兴趣——看球。这段篮球时光,我愿珍藏。

我不光喜欢看球,我更喜欢打球。暑假来临,妈妈将电视锁死,我无从下手。只得约上二三人。去球场打球。北国风光,千里炎热,万里焦阳。望球场内外,热闹非凡。谈论篮球,头头是道。篮球飞舞,应声入网。欲与姚明试比高。借突破上篮,略带瑕疵,急停跳投,时有不进。但我认为,技不在高,快乐就行。这样的篮球时光,带给我无限的快乐。这就是我的兴趣——打球。这段篮球时光,我愿珍藏。

至今我已升入初中,一星期两三次打球的机会,但篮球依然扎起我们身旁。它不光带给我快乐,更使我悟出了许多道理。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应拥有团结协作、互相帮助、锲而不舍、执着追求的精神,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快地走向成功。

这就是我的兴趣——篮球。它带给我快乐,更带给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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