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记一件事作文700字(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1
记忆好似那无垠的九天银河,一件件事就是那九天银河中的点点繁星。其中,最闪亮的那一颗,就是在今年寒假那件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事。
那一天,我和妈妈乘一号线到天安门东,我一下车就兴致勃勃地问:“妈妈,妈妈,故宫到了没?”“拐个弯,再过条地下通道就到了!”妈妈和蔼地说。
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了故宫。买了门票,租好导游机,开始了我的故宫之行。
不大一会儿,就到了太平门。太平门是明朝皇帝上朝的地方。这时你可能会问了,我们平时在电视里看到的不是都在大殿里上朝的吗?其实,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那都是导演编的。明朝都是在露天的太和门上早朝的,并不是在大殿里的!说到太和门,有件东西你是必看不可的,那就是半蹲在太和门前的铜狮。那是紫禁城里最大的铜狮。东面的雄师威风极了,右腿逗弄一只绣球,张牙舞爪的;西边的雌狮则慈爱地用左腿轻抚小狮子,充分体现了母爱的温暖。
接下来就是赫赫有名的太和殿了。太和殿,俗称金銮殿。它是一个非常神圣的地方。明清两代,它用来举行大典。就连皇帝过生日也在这儿举行盛大的晚会,那场面真是门庭若市、热闹非凡。我怀着激动和好奇的心情,往厚厚的人墙穿过去,到达了人墙的最前面,定睛一看,大吃一惊。殿中金碧辉煌,矗立着金灿灿的柱子,皇帝的龙椅金光闪闪,为了修复这宝座,光雕刻就雕了半年多,工艺十分复杂,让人叹为观止。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把中轴线上的前三殿后三殿看完了。该看看御花园了。刚进御花园,有名的'连理柏便扑入眼帘。你瞧!那枝干交错在一起,好像彼此相爱了一样,真有意思!看完了各种奇花异木,便来到了最后一个景点——堆秀山。那堆秀山上的石头千疮百孔,好像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上旁有小道,可以上去俯视御花园全景。我好奇地想登顶看看,却不知为什么被拦住了。唉,真可惜,不能上去一饱眼福。
虽然我玩得正在兴头上,可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再也走不动了,只得恋恋不舍地结束了这次令人永生难忘的故宫之行。
故宫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它也是中华民族艺术的瑰宝。它为我的人生画上了灿烂的一笔。我将永远记住它!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2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博物馆玩。
我们看了许许多多的恐龙化石和恐龙蛋。我还当了小侦探,一会儿听小姐姐解说恐龙如何孵蛋,一会儿答题,一会儿拼小恐龙。最好玩的就是拼小恐龙,首先先把恐龙蛋打开,寻找头和脖子装在一起,然后找到身子和尾巴,按顺序把他们拼装好。
大探索完成了,我们还获得了两个小恐龙呢!太有意思了!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3
我生活在一个信服而又温暖的家庭,每当逢年过节或是双休 日,全家总会搞一些娱乐活动,比如:成语接龙、猜谜语。但令我最难忘的是哪次" 家庭羽毛球大战"
那天,我做完作业,一家人闲着没事干,准备来一次" 家庭 羽毛球大战"
全家人个个武装好后,都一一亮相,第一个是羽毛球高手- -身强力壮的爸爸,第二个则是出道不久的羽毛球" 小将"-- 妈妈,第三个是初次登场的羽毛球" 老将"--外婆,最后便是 技艺高超的我--朱奕如,这真可谓是羽毛球世家呀!
过了一会儿,一场激烈的羽毛球大战开始了,首先是4进2的 淘汰赛。抽签后,我和外婆对战,妈妈则与爸爸交锋。 第一场比赛开始了,比赛双方是爸爸和妈妈,首先发球的是 妈妈,爸爸则做好准备动作,只待接球。妈妈发了一个对角轻 球,爸爸向前跨一步,用手向前一挑,妈妈盯住球,两脚一瞪, 用力向上一跳,一个扣杀,爸爸没能救起来,妈妈率先得一分, 经过几轮激烈的战斗,爸爸反败为胜,以2:1险胜。
第二场比赛是我和外婆。则在3分钟之内就结束了,我以2: 0,轻松取得胜利。
接着,拭目以待的决赛,在紧张的气氛中开始了。发球者是 我,因为爸爸是羽毛球高手,所以,我心里十分忐忑不安,怀疑 自己到底能不能打赢爸爸?我心里像有一只兔子在活蹦乱跳,紧 张极了!比赛开始,我发了一个高球,爸爸手腕做了一个假动 作,一个扣球,把发球权夺了过去,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我调整 好心态,准备接第二只球,只见球飞速向我冲来,我反手一挡, 球在网上摇摇晃晃,我生怕球会落到我这边,直直地盯着球看。 " 太棒了!" 我大声喊起来。球落到了爸爸那边,他这时已经来 不及接了。经过三番五次顽强的战斗,我终于以2:1,艰难地 取得了胜利,成为了冠军,这是多么不容易啊!
赛后,我学着奥运冠军那样站在领奖台(沙发)上,外婆给 我戴上用纪念张做的奖牌,从花瓶里拿出一束鲜花,给我拿在手 里。这时,我想起了奥运健儿为祖国争光的出色表现,他们那种 努力拼搏的精神,将激励我以这次家庭球赛为起点,努力学习, 奋发向上,取得各发面的进步。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4
有一件事是我亲身经历的,它是那么地惊险,令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时我才5、6岁吧。爸爸在郑宅教书,我当然也在那儿。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带了一把自制的木剑到楼下玩耍。猛然被人用水枪射了一枪,我刚想冲那人破口大骂,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好友雷雷逗我玩呢!
雷雷见我注意到他了,便对我说:“庄庄,耍剑多无聊,不如我们来玩水枪,我用水枪射你,你在前面闪,我射中就算你输。”
“好。”我满口答应了。就这样,他射一枪,我闪一枪。我一闪一闪地,不知已退到了一口井边。但我毫不察觉。雷雷见状惊呼:“庄庄,小心身后!”
我以为他在跟我开玩笑,边退边摇手说:“雷雷,兵不厌诈,你休要瞒我,这我比你清……”
话未说完,随着“扑通”一声响,我掉进了井里。我拼命挣扎,不知不觉喝足了水,脑子里一片空白。但似乎还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我信雷雷就不致于葬身于此了。”
这时,雷雷的爸爸刚好就在井边,他连忙爬下井,像老鸡救小鸡似的,“扑扑”拍着翅膀把掉在水里昏过去的我救了上来。令人称奇的是,木剑还在我身上。我爸爸也赶来了。爸爸按着我的肚皮,想把水从我肚里压出来。这办法果然有效,水从我嘴里慢慢吐了出来。
但我已被井水冻得半死,怎样使我苏醒过来呢?妈妈说,给庄庄烤烤手;奶奶说,得洗个热水澡;爸爸说,以上两个办法先试试,如果不行,就把棉被盖在庄庄身上,使他彻底醒过来,再不醒,惟有送医院了。妈妈奶奶都赞成,说干就干。烤了半小时,无效;泡热水澡,有点用;盖棉被,我慢慢醒过来了。
我一醒过来,就说:“爸爸妈妈,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们了。”爸爸说:“傻孩子,你是我们的心肝,怎能离开你呢。”
至今,我还把我的剑珍藏着,因为它是我的患难之交,生死之友。在我患难之时,它没有抛弃我,没有嫌弃我,而是勇敢地与我度过了难关。这是发生在我幼时的最惊险的一幕,老天保佑我,有惊无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