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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市场调研报告 篇1
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是城市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新形势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社区菜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重要作用。为掌握我县菜市场有关收费情况,进一步加快推进菜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市物价局的安排,我局对县第一、二农贸市场和镇农贸市场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菜市场摊位费租赁收费情况
(一)县第一、二农贸市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投资总金额240万元,固定摊位102个,出租率100%,摊位租赁费每摊位每月120-160元,市场垃圾清扫运费40元/摊.月,水电费30元/摊.月,自产自销市场卫生费1元/天.担,年收取管理费38万元。xx年停收“工商两费”后县财政每年补助85万元。
(二)镇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投资总额520万元。有固定摊位113个,出租率为70%,摊位租赁费80-120元/摊.月,市场垃圾清扫费10元/月,水电费10元/月,年收取管理费3.8万元,xx年停收“工商两费”后县财政每年补助2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设计没有防绳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2、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3、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区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我县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和居民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城区几大农贸市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市场老化、破损严重,市场基础设施简陋,服务功能落后,经营环境不优,营销方式粗放,商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这样不仅造成市场经营被动,高耗低效,削弱了其应有功能,而且严重制约了城市品味的提高。由于市场建设水平不高,服务还不到位,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稍高,导致承租人意见较大,致使有的市场摊位没有全部出租出去,影响了市场的发展。
4、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我县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责,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目前,全县市场均存在各职能部门多头收费和收费标准混乱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还有一些部门只收费、不管理,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稳定与繁荣。
三、加强摊位费收费管理的建议
尽管近年来蓬勃发展的连锁超市普遍经营了生鲜食品,给城市居民消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社区菜市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适应居民消费习惯,适应当前部分菜农自产自销的销售方式,其经营灵活、管理成本较低、购买方便、服务周到的经营模式在一定时期内还有很强的生命力,对满足城市居民消费有难以替代的作用,为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人群提供了一条重要的就业渠道。为加强对我县农贸市场发展的宏观指导,进一步促进农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针对加强摊位费收费管理,特提出如下几点应对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着力加大农贸市场管理的力度。要坚持把农贸市场管理作为民生工程和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来抓,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重要意义:一是关系市民生活,农贸市场是公共消费服务平台、市民的“菜篮子”,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二是关系城市形象,农贸市场是城市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体现了城市宜居、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宜居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三是关系三农问题,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微利行业,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市场机制在这里面的作用不会很大,迫切需要政府这双“有形的手”大力扶持。
(二)合理确定摊位租赁收费水平。摊位租赁费标准可由市场开办者根据市场建设或承包费用、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及保险、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有关费用及上缴税金和合理利润等确定。要严格实行市场收费明码标价。农贸市场开办者应按规定,将向场内经营户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行业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未经公示的项目、标准,农贸市场的经营户有权拒绝缴纳。要合理控制市场收费的调整频率及幅度。市场开办者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合理控制农贸市场摊位费的调整频率及幅度,保持收费水平相对稳定。原则上,收费调整幅度应不超过成本费用变动幅度,并且在合同期内市场开办者不得单方调整收费标准。市场开办者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2个月向场内经营户告知调价理由及调价标准,一般情况下收费标准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一次。
(三)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切实减轻市场税费负担,为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对全县农贸市场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除国家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建议在城区市场实行“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即市场管理部门可作为各项规费的代收机构,采取“一个窗口”、定额收缴的办法进行结算。
(四)进一步加强摊位费收费管理。一是出台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职能。县政府要制订有关政策,出台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办法,如《全县城区农贸市场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惩治措施等。明确各单位协助市场服务中心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收费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摊位租赁合同管理。农贸市场固定摊位实行租赁合同管理。农贸市场开办者应与场内经营户签订书面摊位租赁合同,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应明确摊位费标准、摊位面积、租赁期限、相关费用缴纳方式等内容。三是规范和降低收费水平。农贸市场开办者应正确认识和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主动规范农贸市场摊位费,进行收费时,必须开具财税部门认定的合法票据。同时,及时掌握摊位租赁动态,防止转租摊位或炒作摊位造成摊位费上涨等问题,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节。四是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强对农贸市场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农贸市场违规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主要农贸市场摊位费情况的调查和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违规收费项目,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降低市场环节流通成本,稳定农副产品价格。
(五)“疏堵”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长效管理。针对专门占道的临时市场,在不影响环境、交通的前提下,增加设置临时疏导点,引导经营者买卖有序。对顽固占道经营者,要遏止这一无序现象的发生,只有坚持长效管理,加强整治力度,才能有效建设好市场。
(六)加大财政投入和管理,注重菜市场的公共服务功能。菜市场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应考虑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和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益性菜市场。要提高对标准化菜市场硬件建设和菜市场经营者的管理,改变过去以收费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变为以服务为主体的市场管理模式。市场服务中心要根据各市场的特点,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对市场内归行化市、设施维护、经营秩序、划线定位等进行内部的规划管理,确保市场经营环境安全卫生、井然有序。
(七)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要重点解决市场“脏乱差”和“假冒伪劣”问题,整治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要加强对广大市场经营户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经营户自律组织,大力倡导守法经营、文明经商、公平竞争、照章纳税的行业风气,使其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为市场的繁荣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蔬菜市场调研报告 篇2
一、太谷县发展蔬菜产业取得的成效
20xx年,行政推动在全县设施蔬菜连片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有力、有效的行政推动及时破解了设施蔬菜发展中有关成本、土地、观念、连片、标准等难题。同时,县财政继续拿出2000万元作为设施蔬菜发展专项资金,县政府重点支持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园区(棚内净面积70亩以上)。
200亩以上的园区,每完成新建100亩,县政府补助10万元。补贴标准:每建设1亩日光温室(棚内净面积),县政府补助2000元。按规定标准,每配套完成一个管理房,县政府补助2000元。各项补助款由乡镇设立专账,专款专用,统筹使用。县政府及各乡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次组织乡村干部群众到新绛、祁县西六支、山东寿光和青州参观考察,进一步拓宽思路,解放思想。20xx年,我县先后有8个乡镇、21个村、1246人外出参观学习。同时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从而把设施蔬菜的发展确实转变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20xx年,该县主要规划了“孟王线万亩设施农业园区”,该园区是太谷县设施农业规划建设的一个重点园区,涉及胡村镇、任村乡、范村镇3个乡镇,孟高、布袋庄、段村、冀村、闫村、范村7个村,共规划建设设施农业11206亩,园区已建设施面积6671亩,总投资2。2亿元。
一年来,依托山西农大、省果树所、省农科院蔬菜所成立了设施蔬菜技术顾问团,为全县设施蔬菜的发展把脉。依托县蔬菜中心组建的蔬菜科技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依托县蔬菜中心聘请的农民土专家组建的土专家服务队定期进行田间指导。依托县乡村现有的科技服务组织、合作社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践证明,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全县设施蔬菜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太谷县发展蔬菜产业的主要优势
1、雄厚的资源优势
太谷是全省闻名的蔬菜生产基地县之一,2009年,全县蔬菜瓜类面积达24.5万亩,总产量116万吨,总产值10.4亿元,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4.5万亩,产值6.4亿元,大田蔬菜播种面积20.2万亩,产量71.3万吨,产值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蔬菜一项就达到3000多元,蔬菜种植成为太谷农民增收的“摇钱树”。
2、独特的发展模式
坚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模式,以点带面,规模效益和规模优势逐步体现。也因此,太谷县从去年开始,抓住山西晋中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的重大契机
全力实施农业“四个一”工程,仅2009年就新发展设施蔬菜1.07万亩,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到了4.6万亩,产量50万吨,产值达到了6亿元,全县人均设施蔬菜收入达到了2850元。蔬菜生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各具特色,孟王线、南循环线、榆长线三个万亩设施农业区带雏形基本形成。
3、财政扶持力度的不断增加
为支持蔬菜基地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今年以来,太谷县财政局采取直接补贴和间接扶持的方式,支持大棚建设。先是拨付支农资金20万元对67个蔬菜大棚、5个拱棚土建工程给予补贴。再是对大棚周围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进行改善。目前,太谷县蔬菜基地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逐步增加。
4、技术优势
充分发挥山西农业大学、省果树所的科技优势,搞好农科教结合,聘请专家教授为太谷蔬菜种植发展建言献策,加强科技合作,使先进的科研成果及时在太谷推广应用。聘请专家对蔬菜种植大棚户进行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跟踪服务,教大棚户如何兴建大棚、如何选择品种、如何防治病虫害。同时依托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科技入户三大培训工程,组织农业各类技术培训10万人次。开展万户农民网上行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有150个村接通宽带。农业中介机构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业务。围绕全县五大优势产业,成立了五支科技惠农服务队,深入农村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广大农民。
三、太谷县蔬菜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1、有助于通过发展设施农业,加快农民增收
2、有助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
3、对社会的示范带头的作用
通过针对蔬菜种植模式转变项目的实施,采取以项目带动、以点带动的方法,可以极大地促进全县蔬菜产业的提升和农民生产观念的更新,带动全县以每年新建5000亩温室、大拱棚的速度加快蔬菜产业的开发和蔬菜产品的升级,带动全县农业的整体发展,进一步促进“太谷拱棚”的生产技术在全市乃至全省的进一步推广。
4、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
5、对于经济的影响
(1)将近一步增强相关产品加工企业的竞争力。
(2)进一步形成农业产业一体化格局。
四、太谷县蔬菜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模式过于单一
生产经营粗放,产品质量不高。蔬菜的生产、流通仍处于粗放型的发展阶段,仍在按照数量规模型的发展模式惯性增长,还没有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优势主导产品未见端倪。虽然品种多,但大宗菜、低档菜品种面积大,而名特优新品种、高档精细菜面积小,没有形成质量优势和规模优势,特别是没有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外销品种优势。包装、保鲜、冷藏和加工数量小,延伸增值能力低,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的名优拳头产品少,缺乏市场竞争力。
2、市场信息不灵,流通不畅
(1)供求矛盾转化快,产销价格、信息应及时汇总、交流才能实现宏观指导。
(2)市场发育程度、流通秩序和信息服务等还不够完善,批发零售市场基础设施落后,信息不灵,渠道不畅,与省外大市场街接不紧,影响批量外销。
(3)季节性过剩,盲目跟风生产导致菜价的下跌。
3、产业经营化程度不高
(1)蔬菜生产基本上仍以单家独户生产经营为主,缺乏必要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检查,各家各户的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难以保证市场蔬菜商品的一致性,也难以创名牌产品。
(2)菜农卖菜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致使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不好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蔬菜产业的升级
(3)产业化经营处于初始阶段,龙头企业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带动能力弱。
4、蔬菜基地建设规模小,集约化生产水平低
(1)虽然建设了一批蔬菜生产基地,且初具规模,但基地较分散,生产设施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始终未能形成拳头产品和集约化生产,直接影响到蔬菜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2)蔬菜的商品质量、包装及营销手段处于初级阶段,新鲜蔬菜目前尚无商品标准,无包装或包装简易,运输车辆不具备保鲜和远途运输条件。
(3)加工产品单一,加工技术和产品没有突破。
5、生产过程当中安全意识不强
在蔬菜生产上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过量施用化学肥料以及工业“三废”污染而导致蔬菜中农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仍然存在。
6、扶持力度不够,资金投放不足
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简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蔬菜生产基本处于粗放经营状态。
7、管理体制不健全
县内尚无蔬菜行政管理或推广部门,不利于蔬菜产业市场经济的综合调控,影响管理效率、政策效率的发挥,严重阻碍了蔬菜产业的协调发展。
五、太谷蔬菜发展过程基本思路及对策
1、坚持科技兴菜,全面提高产品质量
(1)利用现有的优势要充实技术队伍,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2)要继续加大蔬菜种植技术,特别是设施栽培技术的推广力度,继续扩大拱棚菜、日光温室、地膜菜、轮作菜面积;
(3)重视新品种的培育和引进,尤其要尽快筛选出适合新田的拳头品种,形成地方特色菜。
(4)大蔬菜产品的贮藏保鲜研究,改进优化贮藏设施,延长贮藏保鲜期,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实现市场均衡供应。
(5)不断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形成大宗骨干产品生产全面推广高产高效模式。
2、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
3、增强加工转化能力,提高产业化水平
加工转化量小,加工产品档次低,品种少,蔬菜产业综合效益流失巨大。应积极组织有关科研、管理、生产部门联合攻关,尽快开发和推广蔬菜采后处理技术,开发和生产适销对路的蔬菜加工产品,满足市场需求,促进蔬菜产品增值、加工增效,提高蔬菜产业的经济效益。要根据市场需要,制定出主要蔬菜产品质量标准,研制采后处理措施及相应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开展加工、运销技术研究。通过研究与开发,提高产品加工和贮运质量,以此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蔬菜加工企业,不仅对蔬菜生产带动作用大,辐射面广,而且发展潜力巨大。加强蔬菜产品加工的根本任务是把企业做大,培育龙头,提高其加工转化增值和带动生产发展的能力。
4、建立信息网络,增强和改善市场功能
(1)制定全县蔬菜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布点,分类建设,有效调控。
(2)要因地制宜建立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和产地集散市场,便于产品集散、分级包装及转运。
(3)加强蔬菜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市场和区域市场,建立城乡销售网点,街接周边县市市场,发挥市场中枢作用和龙头作用,扩大市场覆盖面。
(4)组建蔬菜产业联合会和菜农专业协会,对外开拓市场,建立起稳固可靠的营销网络;对内组织生产、筹措资金、协调关系、规范行为。
5、合理规划布局,推进规模化、专业化生产。
6、加大政策扶持,确保蔬菜产业稳定发展。
一是要科学选定项目,认真制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以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是要广辟投资渠道,组织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有关方面的资金支持蔬菜产业建设。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导向调控手段。
四是完善投入机制,以财政资金作引导,以农民、企业等经营者投资为主体,以金融部门支持为依托,以社会资金及市外资金为补充。
蔬菜市场调研报告 篇3
一、菜市场总体情况
除县城的4个菜市场外,我县其余的菜市场全部分布在各乡镇,我们统称为农村市场,这些农村市场中规模较大的有型市场有洋溪、槎溪、水车、孟公、白溪、圳上等6个中心市场,他们的营业面积在到5000平方米之间,摊位个数在100到300之间;都是每天营业的日日场。除此之外,其余的农村市场都是4至5天才赶场营业一次的墟场,并且一般都是没有固定地点的马路市场,每逢赶场日便人流拥挤,交通阻塞,脏、乱、差现象相当严重。
二、菜市场管理体制
我县80来个菜市场当中,属国有所有制的只有城区的城南、永兴两个城区市场以及26个农村墟场,其余的都是一些私人股份市场或村办市场。国有所有制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管理,按理说县市场服务中心应是管理全县市场的公益事业单位,但当初却定性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这种体制对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一是由于市场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性质,到银行贷不到一分钱,而无法搞市场建设;二是市场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而没纳入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无任何拨款,但税费却五花八六,负担重,职工工资毫无保障;三是由于市场服务中心只有服务职责,没有管理职能,导致平时的收费工作和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难度很大,就连自己管辖市场的周边冒市也无法规范整顿,而更何况对其余市场进行规范管理。
因此,目前市场服务中心只能在自己管辖市场内履行服务职责,无法进行市场的规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也不到位,至于那些私人股份市场与村办市场,则在管理体制上没有统一模式,各作其主,随心所欲,从而导致我县农贸市场的管理体制混乱不堪。
三、摊位租金收取情况
我县城区各菜市场对摊位租金的收取一般是采取年收的方式,就是先定好摊位的年租金,然后由经营户一次性交清,而在农村市场,由于收费难度更大,加之都是墟场,因此也采取月收或季收的方式收取摊位租金。从收取的数目来看,由于受单位体制的限制,县市场服务中心对摊位租金的收取一般很难按政策及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足额收取到位,农村市场更是廖廖无几。
四、菜市场经营的财务情况分析
五、县政府在加强市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投入
近几年来,县委、政府在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特别是去年我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以来,对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更加重视。
1、加强马路市场的整顿。
马路市场是我县普遍存在的一大现象,90%的农村市场都是马路市场,五里一市、十里一场,各个乡镇都有。其形成原因主要是历史根源造成的,这些市场一般都是解放前选址开业的,人们在这里经营购物已有几十上百年的历史习惯。马路市场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这些市场很多都选在省道、国道两边经营,每逢赶场日便人山人海,菜担子、流动车辆、地摊到处都是,加上吆喝声、叫喊声,杂七杂八,交通严重受阻,市场的脏、乱、差特别严重,过往人群与当地群众都怨声载道。这些马路市场严重损害了我县的城市品位,曾经在人大、政协两会上许多委员代表纷纷提出整顿马路市场的建议提案。近几年,引起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每年组织交通、工商、商务、公安、城管、公路、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对全县马路市场进行专门整治,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历史习惯根深蒂固和市场建设的硬件设施难以跟上,我县马路市场仍然存在还是难以根除。
2、加强市场投入。
自我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以来,县政府对农贸市场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力度,近两年,先后对永兴市场和城南市场的农改超改造工程投入220余万元。经过改造后的永兴与城南两市场,从下水沟到地面、从墙面到顶面都装修一新,市场摊位都是标准化净菜市场摊位,活禽区与水产区都是相对独立的销售区域,市场设置了监控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及农药残留检验检测用房,整个市场的硬件设施完全符合标准化净菜市场的要求,场内布局规范合理,商品摆放整齐美观,完全改变了改造前那种乱拉乱扯、乱堆乱放、乱吐乱丢的现象。可以说,通过政府投资改造后的永兴与城南两市场是一个完全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的农贸市场,既整洁美观、方便适用,又显档次品位,是我县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加强对市场的规范管理。
在这次双创工作中,县政府将县市场服务中心列入创建单位,要求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并且针对市场的布局、商品的摆放、卫生保洁、健康教育、经营秩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按理说这确实是有利于各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但由于实施主体是县市场服务中心,而市场服务中心受自身体制的制约,没有职能去管理其余的私办市场,所以只能在自管市场中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和标准去规范管理市场,其余的私办市场却仍然我行我素。为此,目前县政府正在研究准备成立新化县市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全县各类市场的规范管理。
六、我县在创新农产品零售方式方面所做的工作
自从对城南、永兴两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后,我们将农产品的价格行情在信息发布屏上予以宣传,同时对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的检测,以便消费者明白市场行情,买得称心、吃得放心。此外,农户和商家实行农超对接,直接从菜农基地进菜,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这些举措都大大也加快推动了农产品的营销。
七、对进一步加强菜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络的建议
1、尽快成立全县市场的专门管理机构,赋予其管理职能。以便规范管理各类市场,搞好我县菜篮子工程,提高我县城市品位。
2、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建设与投入力度。目前我县县城仅4个农贸市场,这对于20多万县城人口来说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梅苑开发区仅一个市场。因此,请政府行政划拨土地,加大市场建设力度,方便群众购物,搞活农产品流通,美化我县市容市貌,保障双创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蔬菜市场调研报告 篇4
调查内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全县拥有6个各具特色的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即以三泉、古交、北张、泽掌、泉掌为主的万亩无公害反季节双茬西红柿基地,以横桥、龙兴为主的万亩甘兰生产基地,以古交南片为主的万亩无公害茄子生产基地,以万安、北张为主的万亩黄瓜生产基地,以龙兴、横桥为主的万亩西葫芦生产基地,以鼓水流域为主的千亩莲菜生产基地。
无公害蔬菜的规模化发展,带动了市场建设。全县目前运营着西曲、南李村、刘建、王守、北行庄5个专业性产地蔬菜批发市场。
公司下属一园四站四市场。一园即南李村科技示范园。占地60亩,主要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示范。四站即古交、泽掌、泉掌、北张四个服务站。四个服务站涵盖了全县90%以上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区域。在优良种子、生产物资供应等方面,为蔬菜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个市场覆盖了全县百分之七十的蔬菜生产区,年交易量63万吨,交易额7亿元。公司营销的.无公害精品菜远销陕西、河南、湖北、内蒙古、江苏等十几个省市,建立了较为宽广的销售网络。
公司与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建立了科技依托关系,聘请张志斌等专家为蔬菜生产技术顾问,负责全县蔬菜生产的技术指导。公司与全县2xx多农户建立了协作关系,实行了公司 + 基地 + 农户的运作方式,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和示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升了全县蔬菜生产的标准和质量。
公司组织牵头对联系的保护地蔬菜进行了无公害质量认证,无公害蔬菜认证面积达到20万亩,认证无公害蔬菜品种6个,认证的无公害蔬菜产量达到42.5万吨。
公司在品牌建设上取得可喜成绩,绛州绿商标被评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绛州绿品牌被认定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公司先后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商贸先进企业,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质量信誉aa级企业。
调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调查方式:资料汇总
调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产生的纠纷越演越烈,供暖纠纷案件大幅激增,成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长最为迅速的一类。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用事业,维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于供暖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处理该类纠纷,还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过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的调查分析,来解决供暖领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问题。
一、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近年来,大批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种矛盾,业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二、业主个人因下岗、失业等客观经济原因而无力支付取暖费,从而造成拖欠。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等社会低收入人群因经济拮据无力承担取暖费、而被供暖单位告上法庭,这类情况约占供暖纠纷案件的80%。
三、供暖单位供暖质量不合格导致用户拒交取暖费。例如住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没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时间标准,所以用户拒交取暖费。此类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热单位无力支付供暖费引发纠纷。根据相关规定,供暖费原则上由单位负担,除非采暖人没有单位。随着供暖费成本的逐年上升,单位的采暖费用负担越来越大,有相当一部分用热单位由于改制、重组,职工下岗、分流,以及企业破产等变化因素,出现了无人交费,无力交费或者不愿意交费的现象,造成供热企业收费困难,致使供热单位被欠费拖累的难以为继。
五、用热方未及时变更供暖协议引发纠纷。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因素。其一,随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热单位对供暖费的承担方式也随之进行了改革。用热单位与职工约定,职工承担一部分供暖费用,或是将供暖费用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由个人直接交纳供暖费,单位不再负担该项费用。但是用热单位却未曾对原供热协议中供暖费的承担条款作出相应变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热协议的一方相对人,仍应对供暖费承担付款义务。其二,有些单位与供暖方签订供暖协议后,部分职工用户与该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或调离本单位,而单位没有及时与供暖方就职工供暖费的支付方式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解除,当供暖单位收取供暖费用时,又拒绝为该部分职工支付供暖费,从而产生纠纷。其三,有些单位职工购买了单位房屋的产权,但是未及时通知供暖单位变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职工不知交纳,所在单位误以为职工已经交纳,而供暖单位等待用暖单位交纳的脱节现象。六、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目前的整体串联供暖体系,在技术上无法满足用户自愿选择的要求,在供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部分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以拒交供暖费的方式表示抗拒,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供暖方只有诉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从而也就使得供暖费纠纷的案件大量涌现。因供暖合同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而一次诉讼或追讨只能解决之前拖欠的费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一个供暖季到来时往往会再次产生新的大量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