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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优秀读后感 篇1
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虽然已经高三了,但我还是无法放下书,还是想看书,没办法,几次提醒自己要好好学,就是改不了,言归正传:从一开始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小说一开头竟然同时进行了八个人的心理描写,这是我从未见到的,我对阿加莎的文字掌控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在整个小说中都曾经多次进行过很多人的心理描写,这对作家的能力是一个极大地考验,八个不同经历的人必然是八种不同的心理,你要把每一个人的心理都捉摸透,都不尽相同,事实证明阿加莎经受住了这样的考验,她的文章完全折服了我。
说实话我,我完全被这个最伟大的女性侦探小说家骗了,我从一开始认为欧文先生不在岛上,后来知道他在岛上,后来认为他是十人中的一个,到后来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恍然大悟他根本不是这十人中的一个,但看到结尾才明白自己错了,法官竟然就是欧文先生,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法官一开始确实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但是他的年龄和他在整个团队中所成为的领导者角色都让人感觉这么一个老先生是杀人凶手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说实话如果你要我说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也不认同,但我认为这确实是在所有牵强的解释中最好的解释。
孤岛杀人案这类的故事是最难以写的,因为你可能写着写着就发现自己无法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所以也很少有作家尝试这种写作方法,阿加莎克里斯蒂确是开了孤岛杀人案的先河。一个女人,能有如此大胆的想象,如此缜密的思维确实让我自愧不如。
这九个人所犯下的八件案子确实都是法律惩办不了的,但话说回来其中的有些人真的该死吗?当然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但他还是杀了他们,这其实还是说明他更享受杀人的过程,而这个人是不是该杀却并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但他提到他对每个人的被杀顺序都是经过精心的准备的,死在前头的会受到少一点的心理上的折磨,这个说法非常有趣,而且再一次证明了人类心理暗示的强大,最后一位女家庭教师正是在强烈的心理暗示下自杀的,其实我是蛮想学心理学了,不过听说心理学不好就业啊。真的是这样吗?
无人生还优秀读后感 篇2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无人生还优秀读后感 篇3
即使在炎热的一天看这本书,也感到身上凉飕飕。
看完之后我只是在想法官到底是不是对了。虽然有很多事情在不同的方向对错也许不是那么明显,可能有对有错,但我还是认为法官这样的人有些可怕了。
不论看小说还是看电影,看到杀手设计的“天衣无缝”的局或者游戏时,虽然很佩服这样的头脑,可终究还是害怕,只是期望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最好永远也遇不上,永远也不要认识。
有句话说坏人不可怕,有知识的坏人才可怕。运用高深的知识造诣去设计一些满足自己非同于常人的刺激,或是布下完美的局去报复,这样用别人生命填补的快乐实在是太可怕了,但尽管是你以为的天衣无缝,也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本书里法官布下的一切,即使他不写下漂流瓶我想终有人会解出来,但他也总想别人去瞻仰他的“艺术”,才自信满满地写下所有。可我不觉得他对了,法律灰色地带的案件或许还有很多,但这应该是促进它进一步完善的不是吗?法官认为让他们死在对所做之事的恐惧中是惩罚,可也正如将军所说这何尝不是等待的解脱。当每个人听到自己日日精心掩饰的罪行曝光之后,恐惧顿时充满了内心,他们时时刻刻的煎熬被放大,或许他们不死是一种更大程度的惩罚,我想害死别人还能心安理得的永远开心的生活下去的人毕竟很少吧。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内心的恐惧,良心的谴责永远比刀剑更能伤人。所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什么都重要。记起实习的时候老师讲到的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被伤害,爱人比伤人更具挑战也更有价值。
无人生还优秀读后感 篇4
《无人生还》是英国推理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分别因为不同的原因被U·N·0邀请到一座无人的小岛,并由两位管家接待,十个人在岛上生活最终被一一杀害的故事。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侦探推理小说,不得不折服于阿加莎对人物角色的塑造,个性鲜明又矛盾冲突,以及细腻的心理分析,对整个故事情节的构造,开启了“童谣杀人”和“孤岛模式“,整个故事结构故事情节紧凑,读起来一气呵成,在读的过程中,随着作者预设的剧情,不断进入故事情节,也不断进入作者的陷阱,在阅读过程中,凶手是谁,下一个是谁,不断的在不同人之间猜疑与判断,这样在作者的引导下,一直到尾声,感觉像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谜团中,无法完美的解释。一直看到结局,我都没猜到凶手是谁,在看完最后的那封信后才恍然大悟,原来是ta!谁能想到呢?原以为ta之前就已经被谋杀了。所有的侦探推理都要有一个结局,作者在文章结尾处对凶手进行了一段自白的描写,凶手将自白信装入漂流瓶被人拾起寄往苏格兰场,最终真相大白。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件,凶手借助童谣制造恐怖氛围,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古老的童谣犹如恶毒的诅咒笼罩着所有人,或许从踏上这座岛的那一刻开始,死亡的威胁已经无处不在。活着的人彼此依靠又彼此怀疑,但是一切的警戒与提防都是徒劳的。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篇文章作者借助于对人物进行塑造,揭露出人性的自私、贪婪与罪恶等真实面目,折射出受害者受冤、无处申诉的现实,完成了“文学反映生活”、“文学即人学”的文学使命;另一方面又在引发人们对道德与法律的思考,何为犯罪,何为犯法?文章中的这几个人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十个人真的就是无辜的吗?当法律处置不了他们时又有谁能够为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伸张正义呢?在法律之外的犯罪,这种灰色地带的.犯罪如何处理?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到,近年来儿童拐卖事件频频发生,之前网上有流传每年会有20万儿童被拐卖,虽然这个数字多少有夸大的成分,在"团圆"平台上,从2016年5月到2017年5月,过去整整一年中国失踪儿童的数据:平台共发布失踪信息1317人,找回1274人,尚未找回43人,找回率96.74%。但我觉得被拐卖的儿童远不止这个数字,这只是一个平台发布的信息,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平台,导致数据统计不全面。现如今儿童拐卖是如此猖獗已经不仅仅去偷了,而是明目张胆的去抢,去学校门口蹲点,想想都非常可怕。然而这些人贩子即使被抓到最多也就被关个三五年,而那些被拐走的孩子将会面临什么样的生活,最幸运的莫过于被卖到一个没孩子的家庭,至少能健康的成长,有的被刨心挖肺拿到黑市去卖器官,最悲惨是那种被打残沿街乞讨的,这一生就真的毁了,当其没有利用价值后就直接抛弃。当孩子被拐走的那一刻,就是家破人亡的时候,可能是三个家庭的毁灭。而人贩子三五年的有期徒刑能够弥补其犯下的罪过吗?还有经常被报道的儿童案件,被叛十几年,也不足以惩罚其犯下的罪过,这将影响其一生的成长。这些人真的是死不足惜,真该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然而现如今的法律讲究人道主义,那些酷刑终究因为太过残酷而被废除了。当我们对侩子手讲人道主义的时候,他们是否对这个受害者讲过人道主义。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真的恢复了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甚至是株连九族,是能起到威慑作用。
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或许是惩罚太轻了,才会有人铤而走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