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春节旺季保障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春节旺季保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营运生产组织工作,确保市民和游客节日期间的交通出行,春节期间的公交运营保障方案如下:
一、除夕和大年初一的首末班时间调整
(一)除夕
1、岛内线路:
岛内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BRT快3线,不含28路)末班发车时间不早于21:00。
火车站南广场的28路,保持现有末班时间23:30不变,21:00以后每半小时一班。
2、进出岛线路(不包含厦门北站的线路):
往返集美、同安、翔安各区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BRT快2线)末班发车时间,进岛方向不早于18:30,出岛方向不早于19:00。
往返海沧区的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进岛方向不早于19:00,出岛方向不早于20:00。
3、岛外线路(不包含厦门北站的线路):
岛外各区内及各区间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不早于18:00。
农客线路根据居民的出行需求合理安排。
4、快速公交链接线:
快1、快2路的岛内链接线L15、L16、L17、L18、L19路末班时间调整为19:00;岛外链接线L21、L22路末班时间调整为18:00;快3路的链接线L1、L5、L11、L27路末班时间调整为21:00。
5、跨地区线路:
853路(轮渡—角美)双向末班发车时间为16:30。
6、厦门北站的公交线路:
950路、898路、690路、792路,保持现有厦门北站的末班时间23:20不变,21:00以后每半小时一班。
BRT快1线厦门北站末班21:00,第一码头末班20:00。
其他线路厦门北站末班时间早于21:00的`,保持现有末班时间不变,末班时间晚于21:00的,末班时间为21:00。
(二)正月初一(1月19日)
1、岛内线路:
岛内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及快速公交)首班发车时间不晚于6:30。
2、进出岛、岛外区间及跨地区线路:
进出岛及岛外各公交线路(含常规公交及快速公交)首班发车时间不晚于7:00。
3、快速公交链接线:
快1、快2路的链接线L15、L16、L17、L18、L19、L21、L22路等7条线路首班时间调整为7:00;快3路的链接线L1、L5、L11、L27路等4条线路首班时间调整为6:30。
(三)春节期间,公交机场专线运营时间保持不变。
(四)除夕至初六期间,高峰区间线暂停运营。
二、配合节日期间的交通管制措施,厦大站始发的两条线路临时调整
(大年初一至初四),21路和751路临时调整,不进厦大公交场站停靠发班,具体如下:
21路,往厦大方向,行至思明南路,改右转经演武路、大学路、环岛南路到至胡里山公交场站,往返一致。增停:厦大西村站;减停:厦大站。
751路,往厦大方向,行至演武路,停靠厦大西村站后,在思明南路口转盘调头返回,减停:厦大站。
三、海峡春节焰火晚会的运营保障
20xx年海峡春节焰火晚会定于20xx年2月19日在环岛路黄厝沙滩举行,为确保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当晚19时至21时,环岛南路的云顶南路口至“一国两制”路口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我司18路、29路和751路绕行环岛干道。晚会结束后,相关线路恢复原走向和停靠站点,并根据客源情况适当延长运营时间。
春节旺季保障方案 篇2
事故可能发生在任何工业活动中,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能完全避免时,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减少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唯一手段。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和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体目标是尽可能减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检测监测事故造成的危害,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性质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本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此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快速、准确、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设备、材料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性是指根据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决定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有效性主要是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急准备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春节旺季保障方案 篇3
为做好春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杭州市城管委重大活动重要迎检城市管理和执法保障工作预案(试行)》(杭城管委[20xx]100号)及省市关于做好春运、旅游、安全生产、抗雪防冻等通知精神,现将节日期间城市管理服务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时间
春节假日2月15日至2月21日。春运时间2月1日至3月12日。
二、工作目标
围绕“清洁、有序、文明、安全”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作业、管理和执法力量配置,强化节日期间管理与保障力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政设施和河道管理
1.加大道路养护。节日期间严禁道路挖掘施工(抢修除外),已开挖的要落实安全围护和夜间施工警示灯,确保安全。
2.加大设施维护。做好城市立交(电梯)、桥梁隧道(涵洞、地下通道)、道路设施(窨井盖)破损等问题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3.落实城市河道配水、水面保洁、河岸绿化养护及相关设施管理措施,确保河道水质良好、两岸绿化及各类设施完好。
4.加强停车服务保障。节日期间市区免收人行道停车费(景区除外),同时落实道路停车服务力量,加强监管,规范服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加大道路保洁。加强景区、广场、市区主要道路周边及新春佛教文化、旅游、商贸活动区域保洁。适时增加道路清扫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大洒水频次[2℃(含)以下不洒水]。四区(县)市环卫部门要及时清除市区烟花爆竹垃圾,确保干净整洁。
2.加大公共卫生间保洁。节前对辖区内化粪池进行一次清理,节日期间接到化粪池满溢投诉,责任单位要24小时内解决。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标识清晰,卫生洁净,24小时开放。引导市区其他社会公厕开放。
3.加大垃圾收集清运监管。垃圾清运单位要落实清运力量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垃圾清运,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装潢垃圾及时清运。做好中转站管理、维护和清洁。垃圾处理场(厂)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垃圾运输车辆及时收运、倾卸。要做好与市环境集团清洁直运等公司、垃圾焚烧企业等单位对接,加强监测、监管和调度,确保清运、处置正常、有序。
4.加大渣土运输监管。严格渣土运输审批和监管,从严控制节日期间渣土挖掘运输;从重处罚运输途中抛撒滴漏、随意倾倒和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
5.加大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时更换破损果壳箱、垃圾桶,保持整洁;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机具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运行,外观整洁。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要落实备用垃圾桶。
(三)加强重点区域市容秩序管理
1、加强地铁站口、客运中心、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管控。落实块抓条保,配合协同,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地铁站口、客运中心、火车站、景区等窗口区域,人行道违法停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证商贩的管控,让城市窗口更靓丽、更美观、更有序、更安全,让市民更加有获得感。
2、加强城市家具管理。做好沿街果壳箱垃圾桶、报刊亭、电话亭、座椅、花盆、绿化隔离栅、公交候车亭及站牌、交通隔离设施等城市家具的维护,及时清理“牛皮癣”,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整改破损设施,保证设施整洁、完好;依法查处损毁城市家具等违法行为。
3、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及时督促产权单位限期整改破损或褪色的布幔、喷绘广告以及破损灯箱广告,及时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横幅、汽球等违法行为。要巩固户外广告整治成果,严控节日期间反弹,第一时间予以制止或拆除,做到“屋顶广告严禁,道路广告严控,立面广告有序,店招店牌规范”。
(四)加强亮灯保障
加强亮灯安全工作,做好市区景观亮灯及功能性路灯照明设施情况普查,及时整改“有灯不亮”、“断字缺亮”、设施破损等问题,确保景观亮灯设施安全,做好节日期间亮灯。除夕夜亮灯至凌晨2点。
(五)加强公用行业监管
加大供水、燃气公用行业运营质量监管和服务,做好城市供水、燃气等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确保城市供水、燃气等设施安全运行,不断提高供水、供气质量。
(六)做好春运保障
认真落实省市春运工作要求,加大市区车站、售票点或旅客疏散点、地铁口(龙翔、凤起路、武林广场、定安路站)、广场等“窗口”地区周边地域环境保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火车城站、火车东站、汽车站等地要按预案配置移动公厕(落实照明)并做好保洁。
(七)做好新春佛教文化活动保障
2月15日(除夕夜)22∶00-16日2∶00,市佛教协会开放灵隐寺、永福寺、上天竺法喜讲寺、中天竺法净寺、下天竺法镜寺、韬光寺、净慈寺、香积寺及六和塔;2月16日6∶00以后各寺庙(含灵顺寺)及六和塔正常对外开放,但除夕夜(2月15日)、正月初四(2月19日)晚上不开放北高峰灵顺寺(具体以佛教协会公告为准)。景区、拱墅区局和西湖区局要按市政府会议精神和活动管理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做好新春佛教文化活动寺庙周边城市道路维护、道路保洁保序、景观照明、抗冻防雪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和道路指引牌设置;做好净慈寺、香积寺等区域移动公厕保障工作(落实照明)。
(八)落实雨雪冰冻防御措施
落实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做好雨雪冰冻防御措施及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物资、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抢险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冰雪灾害性天气,按预案转入抗雪防冻工作。加大城区露宿街头等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力度,特别要做好城市桥梁下流浪人员巡查和劝导,告知救助渠道,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报告,协助其到各区临时避寒点安置。
(九)加强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大检查,突出检查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排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系统,排查供水、燃气营运设施、亮灯设施、环卫车辆运行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安全高效运行。办公场所要落实用电用气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环卫工人安全教育,不争抢烟花残物。
(十)加强执法管控
1、加大乱扔垃圾管理。加强景区、车站、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管控,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乱吐乱扔、随地便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乱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2、加大摊点乱摆管理。控制节日期间店外促销活动,保证良好街面秩序。强化市区主要道路、景区、广场及周边区域的执法管控,依法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违法行为。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控市区无证早点摊、流动水果摊、烧烤摊、夜间无证大排档(小吃摊点)及机动车违法停放贩卖物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劝导教育和查处。
4、加强车辆违停查处。加大巡查力量和频次,及时劝导、制止和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节日期间车站、景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从严查处无证黑车、黄鱼车违章停车,确保主要道路有序、通畅。
5、严防新建违法建筑。会同街道(乡镇)、社区(村)、小区物业等有关部门,加强节日期间街区防违建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突击抢建违法建筑等行为。
6、加大城区烟花爆竹销售查处。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萧山、余杭、富阳区局根据各区政府划定的范围而禁)。各区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发现主城区有销售烟花爆竹的,报属地安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查处。
7、加强犬类管理。节庆活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禁止犬类进入。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把节日管理服务保障与抗雪防冻、春运保障等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节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网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落实细节。要做好节日期间人力资源调配,慰问一线工人及特困家庭,落实节日加班薪酬制度,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队伍稳定。要完善城市管理有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队伍和设施设备,做好机械化设备维护,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区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出现雾霾重污染时,各区按值班短信指令启动有关响应措施。信访部门要做好市民投诉的交办和处置工作。
(三)要加强监管。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要加强重要信息采集力度,抓好跟踪督查。加大重点区域和大型违法设置广告的监管,并将节日期间防控情况纳入节日保障工作重点之一,予以通报。
(四)要加强值班。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置节日保障问题,做好值班记录。节日期间,实行每日一报(简表附后),无事报平安。遇有特殊情况要按市委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通过短信或电话报送简要信息,并适时跟进报送后续处理情况。各区(管委会)局(办、大队)和各直属单位,16:30前将当日情况(见附件)通过OA系统报送委投诉受理指挥中心,区局同时抄送相关业务中心;投诉受理指挥中心汇总后,报当天值班的委机关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查后,分别报省建设厅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府城建城管处、市春运办和市安监局等。节日保障总体情况数据由受理中心汇总后报综合处。各区局、各中心、大队要在2月6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电话等通信方式通过OA报市城管委综合处。春节保障工作总结于2月21日上午11:00前通过OA系统报委综合处。
春节旺季保障方案 篇4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作如下安排:
一、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四、防盗安全措施
1、制定防偷盗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措施, 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 做好各项保卫工作。
2、坚持每天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定人、定时巡逻检查, 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办公楼、 供配电系统、电缆线路、钢筋料场、综合仓库等) 要勤作检查、巡视, 确保安全。
3、保卫小组人员不得擅自放他人(包括老乡、熟人等, 进入工地) 更不得让他人在工地 留宿过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