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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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1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2〕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8日开始,1月31日前完成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二级审核、三榜公示”原则,将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款物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受灾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作为救助重点,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组织社会互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

(三)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慰问对象搞好生产生活,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时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强化自强自立意识,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三、工作内容

(一)“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对象

1、乡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等春节期间保障全乡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单位;

2、城阳乡部分生活困难农村党员;

3、各村民政重点保障对象(包括低保、高龄、孤儿、特困供养人员、退役军人“三群体”)50人,每个村5户,救助金每户500元,需资金2.5万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每户救助25公斤大米1袋、25公斤面粉1袋、5公斤胡麻油1壶,需救助资金1.985万元,用乡救灾支付,物资在1月31前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送到户。

4、县级退役军人“三群体”(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及子女)救助,救助名单由乡镇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救助金每人500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5、各村未脱贫人口救助,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二)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彭党办〔20xx〕6号文件精神,对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受灾群众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需救助情况的详细台账,按受灾困难群众(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胡麻油(2.5公斤)、面粉(5公斤)、大米(5公斤)各一份标准进行救助,全乡共需发放基本生活救灾物资3493户38.4万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同时,对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252户854人受灾一、二级残疾人家庭,按照100元/人/月标准给予2个月一次性生活救助,共需资金17.08万元。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及“三留守”人员关爱活动。当前已进入寒冬季节,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宁民发〔20xx〕194号)和县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救助管理工作。乡民政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乡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协作,健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助力度,配备棉衣、棉被和食品、药品等物资,全面开展冬季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同时,各村组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干部带班制度,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响应,科学分类施救,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集中开展全乡“三留守”人员排查摸底活动,及时更新数据库,全面掌握全乡“三留守”困境人员动态,对特困留守人员实施必要救助和帮扶,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基本权益。

四、救助对象的确定

1、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由各村按实际困难群众人数确定,主要包括因灾造成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特困户、单(双)老户、农村低保户、因病返贫户、困难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鳏寡孤独、20xx年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精神病患者家庭、符合救助政策的G327征迁户、部分“三留守”人员和乡村易风移俗建设中涌现中的“好人好事”代表等,以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由各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共同完成,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组织精细救助,发放救灾物资,并将救助人员信息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同时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

2、20xx年未脱贫人口包括刘河村的3户4人、城阳村3户7人、陈沟村1户4人、韩寨村4户5人、杨坪村2户5人、沟圈村2户6人、长城村7户26人、涝池村3户11人、杨塬村2户7人、北塬村1户5人,以上28户80人的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各村收集整理并统一上报,确保将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3、精神病患者家庭人员家属根据现掌握实有人数进行确定,共计68户,与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救助对象重复的,以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慰问为主,不重复救助,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收集整理并统一收集上报,确保及时将救助资金落实到户。

五、慰问安排

1、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小组到乡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开展慰问;

2、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到各村进行慰问,从解决慰问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乡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慰问对象手中,体现政府的关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寒冬送暖”专项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本次慰问活动是开展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精心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配合乡党委、政府切实为本村辖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等慰问对象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程序,落实制度。各村要组织人员逐组逐户开展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救助结束后各村要将《20xx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灾物资发放表》经领取人、村委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村委会盖章上报,上报之后将由乡民政工作人员及时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要严格公示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监督,及时准确地把救灾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强化“红线”意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丰富载体。要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营造“寒冬送暖”活动氛围。通过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对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增强“寒冬送暖”活动的影响力。

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3

早部署 快行动

11月3日晚,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彩虹桥一带,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鞠明远发现一名老人沿路乞讨,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鞠明远耐心向老人讲解政策,多次劝导其前往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但老人仍不愿意主动求助。按照“自愿求助”基本原则,鞠明远只好为老人留下防疫包、卫生包及暖胃包等物资,并留下救助联系卡,叮嘱老人随时可以拨打电话求助。

就在当天,潍坊市正式启动了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潍坊市民政局于10月31日印发《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进一步分析研判,掌握了流浪人员乞讨人员容易出现的地点等基本情况。

陕西省渭南市救助管理站着眼于“早”部署,成立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专项救助行动的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及时补充采购受助人员衣物、站外救助所需的棉衣、棉被、食品等,确保后勤保障充足。10月31日上午,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动员大会,11月1日下午,举办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仪式,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全站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渭南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吴超表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民政局要求,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街头救助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带班人员、专职司机、专职记录员以及各小组成员;制定实施方案,提前增加棉被、棉衣棉裤、食物、口罩等物资储备;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

记者了解到,北京、吉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级民政部门目前已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并就开展好专项救助行动提出要求,做了部署。

抓重点 强服务

“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降温时段、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大巡查频次。突出重点场所,对车站码头、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的地段加大巡查力度。突出重点人群,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加大救助保障力度,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对不愿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保暖用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在民政部举行的2022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介绍,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民政部要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突出三个重点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各地在专项救助行动中,重点抓好要求的落实。

在前期摸排基础上,潍坊市在市城区容易出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地点,划定自怡园、十笏园、火车站、汽车站等8个重点区域,对区域内的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场所进行排查,聚焦流浪乞讨人员和易走失人员等困难群体。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劝导其到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求助,对不接受救助的人员,及时发放救助物资及救助联系卡。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在制定专项救助行动方案时,专门增加了“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吴超介绍,通过定点、定岗、定人、定责,建立“点、线、面”三位一体巡查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交接班制度,如遇极端天气或重要节假日,将延长巡查时间、加大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同时,主动配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优化简化流程,打造出一条便捷高效的救助绿色通道,对发现报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确保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在市区范围内形成“30分钟救助圈”,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口罩、棉衣、棉鞋、棉被等防疫、救助物资已提前备足;对救助宿舍所有床铺添加棉垫,更换了干净的床单被罩。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的同时,渭南市救助管理站提升站内服务,让受助对象吃饱穿暖,生活安然有序。

广动员 齐参与

“若您路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未成年人露宿街头时,请您驻足留意,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市救助管理站热线求助,也可引导、护送他们到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11月3日,陕西省韩城市救助管理站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倡议广大市民共同行动起来,及时提供线索,伸出援手,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各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网。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与《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通力合作,图文并茂宣传救助政策。街面巡查期间,组织救助干部职工统一着装,在街头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救助工作宣传手册、救助引导卡、救助温暖包等宣传物品,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同时,引导鼓励环卫工人、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潍坊市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潍坊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的社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专项救助行动。11月3日晚,共有24名志愿者参与街面巡查。

潍坊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主任杨磊介绍,近年来,中心积极发挥社工、志愿者资源优势,实施“同心相助 爱满鸢都”救助服务项目,不断挖掘救助对象潜能,恢复其社会功能,帮助他们尽早摆脱流浪的困境,更好更快地融入家庭和社会。

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4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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