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企业春节品质管理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春节品质管理方案 篇1
一、高度重视,营造祥和的节日环境和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入冬以来,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建筑施工等和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期。岁末年初,企业人员流动加快,企业生产节奏加快,加上春节将至,人的精力容易分散、管理容易放松,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切切实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严防死守,务求实效,确保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节日期间突击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展检查,严格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各科室要结合冬季和年终岁未、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力量对全公司、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抽出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因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将按照我厂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加强值班,严格领导值(带)班和事故专报制度。
各科室要抓紧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急预案的准备,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春节品质管理方案 篇2
一、工作原则
依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区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厅要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备工作,开工后要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尤其是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建部门报备,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指导城镇燃气供热和设市城市供水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密切研判分析供应需求,加强需求侧的预判,根据供需变化及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对措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工作方案,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细做实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xx年2月和3月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的政策要求,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7号),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3、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到期的,鼓励政府与企业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合理顺延。
(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线上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予以办理。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对于现场查验等必须室外勘察流程,先由企业递交现场资料并做出承诺,后期疫情缓解后再实行现场查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提倡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楼盘开盘、销售等环节采用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各地住建部门要发挥房屋交易网签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支持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房屋预售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在疫情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和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加快商品房上市,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流动资金持有量,缓解资金压力。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却因当地疫情影响的,予以一定期限内的缓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20xx年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按竣工时间顺延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各地要深化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细则,进一步通过各种线上预约和错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公积金放款节奏。
3、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所有立项及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和预销售楼盘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供给情况。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待全面复工后,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4、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要根据房地产在建项目台账,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对确因疫情影响开工、竣工而延迟交房的,协调企业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将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在疫情结束后,指导企业与购房人就延期交房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可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协调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或续贷。协助企业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快住宅用地供应,延长疫情期间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要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加大招聘力度,稳定劳动力市场,降低疫情对失业率的影响。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全面动员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1、分类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按照《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划定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实际,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
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各级住建部门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复工。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对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施工人员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外施工人员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对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一项目一专人”的要求,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一切条件,实现应开尽开。对于一般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2、优化工程审批。对于新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强前期协同,对于经多部门协同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对于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列为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参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制的通知》,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查。对于已经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地区,建设单位通过数字化图审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涉密事项除外),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尚未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城市,应尽量采取网上传输或快递等方式报审。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住建部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开工复工台账,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省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复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当地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一个开工复工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开工复工、审批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需要纸质材料和文书的,审批部门要采取政务专递或快递主动服务。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积极协调建设各方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防护费用、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按照省级扶持优势企业政策进行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低、中、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动态管理实际,按照当地防疫总体安排做好项目复工报备工作。加强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帮助企业落实好防疫物质准备,建立完善项目防控体系,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疫要求,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的疫情管控,摸清返岗人员活动轨迹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严防复工项目发生疫情。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2、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复工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要注意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帮助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指导,要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强化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上述企业在开(复)工期间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属地住建部门跟踪协调解决,特殊困难报省厅协调解决。近期,省厅适时将对各地复工复产和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积极借鉴省上做法,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帮助各区、县加快复工复产的过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企业春节品质管理方案 篇3
为顺利完成20XX年春运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市着力从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监管五个方面,全力做好20XX年公路、水路春运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XX年春运客流量预测
据市春运办统计,去年春运的40天,全市共发送旅客69.75万人次,其中公路发送旅客52.64万人次,铁路发送旅客17.11万人次。由于市春运办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组织得力,铁路公路运输均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预计20XX年春运旅客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20XX年春运工作目标
一是精心组织,保证运力充足,防止旅客滞留现象发生,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二是保证安全,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三是提高服务水平,为旅客提供诚信、文明、周到、舒适、卫生的运输服务;四是维护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五是文明执法,不发生“三乱”现象。
三、工作机构
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交通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运输保障小组、公路保障小组、维稳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力组织调配工作,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及时摸清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情况,制定周密的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全市将安排应急运力计划约70辆,共约3150个客位,主要疏运珠三角方向客流。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及时向上级春运办请求支援。当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或冰雪等自然灾害时,及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二)加强源头管理和市场监控。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春运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实行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辆超载出站,严格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要求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客运站、超载车辆的驾驶员及所属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加强对各汽车客运站秩序维护,做好对“三品”的查堵和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各负其责,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防范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运输企业要对参加春运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特别是驾驶员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企业是安全主体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法规、规章,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时驾驶,严禁超速、超载。夜间行使避开禁行路段。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春运价格政策,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春运价格涉及旅客和运输经营者切身利益,百姓关心、媒体关注,要切实抓紧抓好,保证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春运运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五)加强公路管理,确保运输畅通。
公路部门要抓好公路的养护和施工管理工作,春运前能完工的路段,要抢时间抓紧施工,尽快交付使用;对因不能在春运前完工而影响春运的要停止施工,清理路障;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要提前修复,保障完好畅通;同时,及早对全市道路的标志、标线以及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应及时完善和规范。
(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在春运期间各执法部门要确立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在执法中,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轻微违章行为实施教育放行;做到一般违章行为,依法纠正,暂扣有关牌、证尽快放行,不拖延时间;除无牌无证、报废车载客等危及安全和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外,其他一律不扣留车辆。
(七)加强春运宣传和统计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广泛宣传我市在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编印报道春运中的动态信息和好人好事,为做好春运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企业春节品质管理方案 篇4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村村响广播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委宣传部要求及时更新播报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各村(居)委会要确保广播正常播放,如遇故障请及时与镇广电站站长刘文东(缩号3113)联系,广电站将派人及时维修处理。
二、微信群宣传。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原则上每个村小组要建立村民微信群,实现微信群全覆盖,村委会干部要及时将省、市和市的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文件转发至各村小组微信群中,确保在家和在外人员全覆盖。
三、横幅、标语和宣xxxx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为各村制定宣传横幅,各村要在1月20日下午3点前悬挂在本村主干道路上,同时要安排人员在每个村小组用红纸书写至少5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书写于1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将不定期的发放宣xxxx,各村要及时张贴和发放到位。
四、小喇叭、音响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已发放的小喇叭和已有的音响宣传,各村每天要组织好人员带着小喇叭和音响进村入户宣传好当前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上级发放的《一封信》等内容。
五、召开会议宣传。
各村要在1月20日前组织村干部、村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以上涉及的各项内容,各村书记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并安排好人员将所有的图片资料拍照上传至镇疫情防控微信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