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星级评价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小学星级评价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五、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 篇2

一、评选目的

为体现全面发展、体验成功的办学理念,重在赏识、激励学生,关注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全过程,通过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发展。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全面综合评价学生,帮助学生找到自己的长处和闪光点,使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更加自信地面对今后的学习生活。

二、评选办法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岔路学校星光奖学生方案:

1、学校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励星,分别为各色成长星、银色优秀星、金色杰出星。少先队将分阶段进行统计汇总,学期末学校依据标准对各级星光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2、各色成长星设学习星 、 文明星 、进步星 、守纪星 、岗位星 、特长星 六种星卡,由政教处、少先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依据设立的各种星的评选发放标准结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过程中的表现适时进行评价发放。

3、五颗成长星可换一颗银色优秀星,三颗银色优秀星可换一颗金色杰出星。少先队每月安排一次,组织换星并做好统计。

4、学期结束,得二颗金星及以上同学将获得学校杰出星奖表彰;得银星同学依据得星多少班级按一定比例授优秀星奖表彰; 得成长星同学依据得星多少,各班级自行进行表彰。

5、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同学必须至少得一颗金星;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的同学必须至少得两颗颗银色星以上。

三、成长星(各星)评价发放标准

学习之星 文明之星 守纪之星

岗位之星 特长之星 进步之星

1、学习之星: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品德、科学等学科学习常规好,勤思好问,成绩突出,具有良好学习品质和习惯,在学习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科任教师亦可结合评价激励需要自行掌握)

2、文明之星:使用礼貌用语,说话文明,举止大方,彬彬有礼,对人有礼貌,见师长主动问好,与同学和谐相处,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课间开展正当有益的活动,不追逐打闹等。不乱扔垃圾,见到垃圾废纸主动捡拾、打扫、清理,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乱涂乱画;敢于纠正破坏学校、班级环境的不良行为。(另参照岔路学校(小学部)学生一日常规要求五、六条)班主任组织学生评议,评出在此方面表现优秀者每周5名授一星。少先队、政教处、值日教师值日巡视发现表现突出者每人次授一星)

3、守纪之星:遵守课堂纪律和集体活动纪律。不在校门口地摊上购买物品、无迟到、打架骂人、进网吧游戏厅等现象及不安全行为现象发生。(另参照岔路学校(小学部)学生一日常规要求一、二、三、四、六、八、九条)(每周由班级评出5名授一星)对敢于纠正其他同学的违纪行为的同学每人次授一星。(课任教师可根据学生平是在课堂的.守纪表现发放此类星)

4、特长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比赛活动或具有各方面才艺特长,在参加校内外各类比赛表演中表现突出(参加比赛的同学授一星,获校级、区级、市级奖另加1—3星)

5、岗位之星:在为班级或学校志愿岗位服务和管理中表现积极,吃苦耐劳,效果突出的同学。(每周班级评出5名授一星,少先队每周评优秀环保志愿者5名授一星)

6、进步之星:在各科学习或行为表现方面有明显进步。(成绩进步明显的同学得一星,综合行为表现明显转变的同学得一星)

另,学生违纪不及时改正的,视情况扣一星。(班主任负责)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通过“美德少年”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形象,把勇于创新、奋发向上、诚信友爱的城市品格融入学生的`血液之中,倡导“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奉献社会,提升自己的时代风尚,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用行动关爱社会,校园,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评选对象:

一至五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热心服务、爱心传播好少年:乐于帮助他人,为他人排忧解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

刻苦学习、奋斗拼搏好少年: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富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在课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和成果。

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好少年:能长期坚持为贫困同学、后进同学、残疾同学、受灾受害同学排忧解难、能长期坚持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为弱势群体和老、弱、病、残人服务。

大公无私、乐于奉献好少年:能关爱孤寡老人、尊重残疾人士、参与社区清洁、热心公益宣传,为班级、为社会无私奉献。

四、评选步骤、方法:

第一阶段:各班由队员推荐,撰写美德少年事迹报告,由辅导员审核,确定10名队员参加学校十佳“美德少年”评选。

第二阶段:规范填写的候选人推荐表。(要求:表内填写100字推荐辞,附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校大队部,电子稿发至年级组长处。

第三阶段:公布各候选人事迹材料,全体少先队员投票评选出本校“十佳美德少年”,并予以表彰。

五、活动要求:

1、抓住契机,精心落实。各班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认真抓紧抓好。利用班队会、晨会课等机会广泛发动学生踊跃参与,努力扩大参与面,使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我校学生提升道德品质,争做美德少年的过程,成为我校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的过程。

2、深入宣传,形成氛围。各班要把在评选过程中的感人的事迹及时报给大队部,并在班级“植根特色专栏”开设专题,及时宣传,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推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