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线上教育教师培训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线上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篇1

一、工作原则

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线上培训是校外培训的一种形式。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坚持“育人为本、依法规范、协同治理、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通过对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审查和排查整改等多种监管措施,对我省校外线上培训进行规范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问题机构的整改;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校外线上培训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三、重点规范的对象

此次工作重点规范的对象是:机构住所地在海南省是指机构的法人登记住所地在海南省辖区内,且机构使用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依托网站)ICP备案在海南省。

学科类是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四、工作任务

(一)初步摸排和备案审查(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初步摸排。省教育厅牵头,通过我省通管、网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广泛摸查,掌握我省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基本情况。在摸排过程中动员符合备案申请条件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所有者主动申请备案。

2.提交备案申请。住所地在海南省内,并在海南省进行ICP备案或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由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的主办者登录“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

3.备案审查。省教育厅牵头,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对备案申请者提交的ICP备案、电信经营业务许可、网络安全登记、法人登记、培训人员、培训业务、服务合同等情况进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公布,同时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上列入白名单;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审并指导其重新申请备案。具体备案及审核办法,根据《海南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细则》实施。

(二)排查整改(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

1.全面排查。省教育厅会同网信、公安、通管、旅文广电等部门对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上向我省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区域内使用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开展培训的机构进行排查,及时向省教育厅进行信息反馈。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向机构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积极开展自查,主动配合排查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格做好机构自身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培训活动。重点排查内容: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xx〕8号)中“排查及日常监管的`重点”的要求,逐一进行排查。(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限期整改。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通管、公安等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20xx年6月30前完成)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长期)。

1.实施黑白名单制度。在排查整改阶段就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启动黑白名单制度。对已提交备案材料并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同名单之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白名单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是黑名单机构完成整改的不同情况予以及时变更,发挥黑白名单应有的公示公信作用。

2.开展动态监管。省教育厅牵头,通过我省各级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对我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进行常态化的监管;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新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业务的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对已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备案信息产生变更情况进行变更审核。

3.探索监管防范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机制,建立日常检查抽查制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及早识别风险。逐步建立完善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形成协同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

4.发挥社会监督效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多通道举报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出现举报要及时响应,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违规校外线上培训的举报途径,提高中小学生辨别线上培训机构优劣的能力,推进线上培训市场需求健康化、合理化。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此次工作由我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统筹,教育、网信、通管、公安、旅文广电、市场监管、民政部门作为重点任务单位,明确本单位牵头的责任处室和平台子账号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部门协作、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职责分工。教育、网信、通管、公安、旅文广电、市场监管、民政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应在各自工作职责内,积极履职,协同做好违规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管理和监管处置工作。

(三)备案审查。省教育厅负责审查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机构承诺和党组织建立情况、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个人信息保障制度、服务协议等业务信息;省公安厅负责审查培训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材料;省通管局负责审查培训机构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民政厅负责审查法人登记信息;由教育厅为各成员单位创建平台管理审核子账号。

(四)监管处置。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管局要做好违规培训平台、应用的关停、下架等工作;省旅文厅配合做好IPTV、网络视听机构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校外线上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

(五)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宣传解读政策精神,引导学生与家长理性对待校外线上培训。

线上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篇2

为加强我省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xx〕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育人为本、依法规范、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对我省校外线上培训实施备案管理,开展专项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二、备案管理

(一)备案范围。法人登记、ICP备案地址均在山东省范围内的机构,其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纳入备案范围。“学科类”是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

(二)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责任主体(以下简称备案责任主体)。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自建的`服务平台,由该机构申请备案,并对备案内容和结果负责;综合型的在线教育第三方服务平台,由该平台主办者申请备案,平台主办者和履行教学义务的主体共同对备案内容和结果负责。

(三)备案流程。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备案责任主体应登陆“全国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下简称平台),按平台要求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填报指南见附件)。备案责任主体在提交申报材料之前,应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制度,从用户角度对申报材料、培训平台进行详细测试,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审查申请。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并列入白名单。白名单仅代表该培训平台主办者在申报备案时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实行动态管理。

(四)备案变更。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时,备案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佐证)材料。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备案要求定期进行集中审查。

(五)备案审查重点

1.内容健康。培训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出版物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2.时长适宜。直播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应当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3.师资合格。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在主页或者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课程版权、招生简章、教师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等内容。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实事求是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进行“保录包过”宣传。培训前应当与用户签订培训合同。

5.信息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制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

三、排查整改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主动配合排查工作,并提供1个能够审查网站所有内容的账号。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反馈整改意见。存在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建立部门责任明确、分工细化、监管联动、落实有效的协调机制。省教育厅负责牵头组织校外线上培训的综合治理,协调开展对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审查,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做好专项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在备案审查中,省教育厅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法人登记、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的审查;省公安厅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材料的审查;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的审查。省网信办(牵头)、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做好违规培训平台、应用的关停、下架等工作。省公安厅加大对利用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校外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省广播电视局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助查处含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线上培训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行为。各地教育、网信、公安、广电、通信管理、“扫黄打非”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统筹做好校外线上线下培训的规范管理。

(二)强化监管

1.完善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好平台,共享校外线上培训备案信息,及时掌握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信息变化情况。加强信用管理,通过信息公开、黑白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

2.加强行业自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要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及时响应并处理好用户意见建议,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选择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中小学校要利用家长会、班委会等时机,通过学校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学生宣传解读政策精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发现未经备案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及时逐级上报,并提供培训机构名称、网址、培训内容、联系电话等信息。

线上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激发全校教师读书的兴趣,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底蕴,打造学习型教师群体,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特制定教师读书活动方案作为我校校本培训特色项目。

一、活动目的

首先,读书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教师作为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并努力将学习与教学工作联系起来,真正以实际行动改进自身教学行为,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其次,读书是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需要。教师要获得自身的发展,必须依赖学习这一行为,引导教师养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好习惯,提高教育科研能力,以提高自身专业的素养,从而推动自己的专业发展。

二、活动目标

构建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习型教师队伍。

三、活动内容

(一)读书种类:古典名著、名人传记、教育名著和教育家评论及专业书籍、学科指导类,现代科技、时政类,生涯指导和学习方法类等。

(二)读书方式:

1、自主研读。每天保证半小时以上的阅读,力争读深、读透,读有思考,读有感受,读写同步,写好一篇有质量的'读书读后感。

2、集体阅读。每学期由学校推荐一本书籍,规定全体教师集体阅读,在一定的时间内撰写读书心得,学校统一组织教师一起谈感受、谈收获、谈疑惑。

(三)活动形式:

1、青年教师交流

青年教师自主阅读后,学校每隔四个星期举行一次读书交流活动,并由三位老师负责交流自己的读书心得。

2、中老年教师写读后感

四、保障措施

1、成立读书活动领导小组,为读书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学校建立有关读书计划的管理、评价和激励等规章制度,每学期把读书情况纳入常规管理,及时检查总结、量化考核、反馈指导,确保读书活动取得实效。

五、纪律要求:

这次培训是由学校统一布置安排的大规模、全员参与的学习、培训活动,既是信息技术培训,同时也是本学期校本培训内容(要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学校非常重视,为了使本次培训活动能够落到实处,让大家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学到教多的、有用的知识,特别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按时到达规定地点,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学习时要签到,不代签

3、上课过程中不随意走动,不大声交谈

4、由于电脑房内禁止吸烟,并且里面有许多女教师,请各位男同胞多多给予照顾,学习期间不吸烟。

线上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篇4

对新入职青年教师进行系统培训,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重要战略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新入职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使我校的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使青年教师潜心教学,静心科研,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尽快成长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培训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人事处牵头,组成由教务处、科研处、档案馆等单位参加的新入职青年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培训事宜的落实。

三.主要培训形式

培训共分为三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具体流程请见人事处《关于做好20xx年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认定及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第二层次,通过专题形式,由人事处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校内系列培训。主要内容为:

1.校史校情与规章制度培训

(1)校史校情教育,帮助新入职教师了解学校(档案馆负责)

(2)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人事奖惩专题(人事处负责)

(3)教学规章制度专题(教务处负责)

(4)学术道德与科研规章制度专题(科研处负责)

(5)财务制度专题(财务处负责)

2.教学科研基本技能培训

(1)教学基本素养(教务处负责)

(2)教学课程设计(教务处负责)

(3)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教务处负责)

(4)多媒体使用方法与技巧(教务处负责)

(5)科研方法培训(科研处负责)

3.名师示范授课观摩与教学技能实践训练

(1)名师示范授课观摩(教务处)

(2)教学技能实践训练(教学督导组)

(三)第三层次:教学单位专项培训。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实行新、老教师结伴成长计划。

1.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和新入职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为其确定参与的教学科研团队,并指定本学科或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其指导教师,负责其教学、科研的指导工作;

2.结合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需要,指导教师要对新入职青年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包括备课、编写教案、讲义、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实验、实习等)给予具体指导,引导新入职青年教师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同时,要把新入职青年教师纳入梯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使用;

3.学院要根据新入职青年教师未来拟讲授的课程安排其助课内容,并经常检查新入职青年教师的助课情况,听取新入职青年教师的试教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新课程的教学体系与框架,全面掌握新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技巧,传接优秀教学传统的同时,使其能够出色地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4.在新入职青年教师入校6个月内,教学单位结合指导教师意见对新入职教师在助教岗位各个环节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作为新入职青年教师上岗的主要依据。

四.培训时间

20xx年9月-20xx年2月。

五.考核

(一)新入职青年教师从入校起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有关情况和成绩,要达到学校的有关要求;

(二)在新入职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中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或拒绝参加培训的教师,学校视情况给予处分,严重者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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