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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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推动蔬菜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23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坚持提质扩面“两手抓”,开展现有蔬菜基地“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力争年内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15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200亩,新培育本土基本菜农165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1家以上,新认证富硒蔬菜产品1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运行水平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建成蔬菜基地的运行管理,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化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棚膜换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稳步推进新基地建设

1.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基地选址和发展规划,选择相对集中连片、排灌条件好、土壤肥沃、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杆线较少、劳动力充足的地块规划建设蔬菜基地,力争2022年4月底前完成基地选址,2022年5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并明确投资主体和建设模式,确保2022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2.创新基地建设模式。在做好老蔬菜基地扩建、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县国有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学习借鉴龙岗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方式,由联合社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切实增强乡镇发展蔬菜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主性。

3.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第五代)”,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本土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动本土基本菜农,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培育壮大本土基本菜农

1.落实本土基本菜农。把培育本土基本菜农作为蔬菜产业发展的“头号工程”,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方式,精心比选15户以上本土基本菜农集中到辖区内的蔬菜示范基地,实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分户种植”的蔬菜生产模式;准确把握基本菜农的遴选标准,优先从大棚蔬菜示范基地所在村或周边行政村的农户、返乡创业人员、党员、村组干部中产生。

2.构建传帮带机制。通过培育本土基本菜农,选出一批种菜致富典型,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宣传大棚蔬菜种植经历,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本土基本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政策,招引一批蔬菜技术员或职业菜农,负责对本土基本菜农的技术指导以及周边农户的产业引导、技术帮带,构建“老带新、熟带生”的传帮带机制。

3.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基本菜农800人次以上。

4.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本土基本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创业致富带头人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健全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1.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加强各类蔬菜品种试验示范,科学开展品种筛选;强化市场对接,准确把握市场走势,结合市场需求大力推广适种适销优良品种;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合理安排种植茬口,在主攻越冬茬蔬菜种植的同时,兼顾早春、越夏、秋延等茬口,抢抓高价期,确保高产高效。

2.强化技术措施落实。加强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农科院、赣南科学院等科研院校以及周边县市蔬菜技术团队的交流合作,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破解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瓶颈问题。用好聘用的蔬菜技术员,切实加强技术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相应奖惩措施,激发技术好、责任心强的技术员的干事热情,确保县级技术措施能不折不扣落实到户、落实到棚。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推进绿色有机富硒品牌建设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2.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3.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拓宽蔬菜销售市场

1.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2.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全面对标大湾区,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市场。

3.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探索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厦门等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三、扶持政策

县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露地蔬菜基地、新建大棚设施、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品牌认证等,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露地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对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达到五年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按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对申报基地零星种植部分、出现撂荒现象的,不予验收。

(二)钢架大棚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1.对2022年以前基本建成大棚钢架主体、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原规格标准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下同)。

2.对2022年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蔬菜基地,按照单体大棚0.5万元/亩、连栋大棚2.5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具体棚型要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3.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权属清晰、界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按照单体大棚1万元/亩、连栋大棚3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5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三)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奖补政策

对已建成投产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由县级财政按单体大棚0.05万元/亩、连栋大棚0.1万元/亩、冬暖式大棚0.2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四)新建田头冷库奖补政策

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由县级财政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基地合作社或企业予以奖补。

(五)蔬菜产品品牌认证奖补政策

对经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授牌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由县级财政按1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对经国家有资质认证机构认定授牌的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由县级财政按1.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所需资金从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奖补资金中列支。

以上政策如同时符合市级奖补要求的,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蔬菜产业作为乡村振兴主要农业产业的重要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保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压实部门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县住建局负责基地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县商务局负责市场开拓,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切实压实乡镇、村组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保障蔬菜大棚奖补、设施建设、聘请技术人员等资金需求,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用于蔬菜基地第三方评估、科技研究推广、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乡镇绩效奖励及种菜能手、产业发展先进个人奖励等费用。

(四)强化督促考核

将蔬菜产业发展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评分权重。注重日常工作调度,每月汇总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连续3次通报位列后三名的乡镇,其主要负责同志作大会表态发言。对在工作中不重视,措施不实,没有完成任务、考核后三名的乡镇,按程序约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取消其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 米,后墙高不低于 4.3 米,脊高不低于 6.1 米,温室跨度不低于 12 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 15 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 0.15mm 无滴、消雾 PO 膜,透光率 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 10 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 8 米,建议不低于 9 跨;开间 5 米,建议不大于 10 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 4.6 米,顶高6.6 米,门高应大于 2.5 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 5 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 0.15mm 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 10 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 70 米,脊高不低于 4 米,肩高 1.8 米,跨度不低于 10 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 0.13mm 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 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 4)。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 3 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 1 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 50 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 10 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 4 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 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 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 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 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 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 200 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 150 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 33 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 260 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 200 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 46 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xx 年 7 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 年 8 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 年 11 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一切工作具体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亚行开发项目建设机遇和地处城郊的区位优势,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搞农业招商,积极培植高产、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继续扩大优势产业种植规模,在早春辣椒、拱棚西红柿、食用菌、拱棚芹菜、山药等主导农产品上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膨胀以生猪、蛋鸡为主的畜禽养殖业饲养规模,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把我镇建成现代农业生产区。

二、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切实搞好岗子方亚行开发项目建设

以路林、辛店、梁桥、岗子、王庄、李街、廉街等村为重点,搞好亚行开发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把岗子方建设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机井房、桥涵闸相配套的高标准方田,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配套服务的优良生产环境,制定扶持发展的有关政策,千方百计地引进一批名、优、稀、特作物新品种,逐步把岗子方建成集生态、高效、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园。

(二)努力做好三周方生态循环经济园区建设

前周、中周、后周、陈闸已列入县生态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区域内。上述四村要按照园区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源水库和滨河大道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园区内扶持政策,开展农业招商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发展滨湖农业、观光农业。

(三)着力抓好柳杭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以闫村、姬沟、林庄、柳杭为中心区,以山药、西红柿、芹菜为主导品种,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搞好区域规划布局,积极膨胀中小拱棚和单一连片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建成柳杭方2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村居,做大做强拱棚西红柿、拱棚芹菜等主导产业。

(四)继续膨胀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规模

田庄、李海、凡村、前集、张杭等村居要利用秋季腾茬的有利时机,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承包形式,在镇确定的规划区域内把大棚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到年把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做成品牌产品。

(五)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

以杭兴、科育、富源三个良种猪繁育场为依托,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规模化饲养,继续壮大柳杭、路街、疃里、前周、小楼等村的生猪养殖规模,加快建设以柳杭管区为中心的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力争3年内达到生猪年出栏5万头以上,建成全县标准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生猪养殖基地。年内新建刘铺、岗子、孙庄、梁桥、田庄等村规模养殖场,扩大蛋鸡、肉鸡为主导品种的饲养规模,加快建设 以辛店管区为中心的禽类养殖示范基地。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月中下旬)准备动员阶段:

月中旬,由镇蔬菜基地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重点区域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和种棚户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8月下旬召开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动员会议,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村居。各村居也要迅速召开两委会、群众代表会,层层动员,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学习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农民群众大搞农业结构调整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9月上旬―10月下旬)任务落实阶段:

根据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村的任务,各村居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调整,基地、管区和包村人员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一包到底。农办要搞好规划设计、物料供应和技术指导,对于需要调整土地的村居要确保土地调整一次成功。本阶段要完成王全方温室育苗棚建设任务,完成大拱棚料物的筹备,完成5处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元旦前完成岗子方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阶段(12月中旬)检查验收阶段:

镇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千分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四、组织领导和兑现奖惩

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是全镇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镇里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管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农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继续实施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部门都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对今年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果明显、任务完成好的管区和村居,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汶镇发40号文件兑现奖惩。

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4

一、基本情况

二、指导思想

突出“名优特新”发展绿色优质蔬菜。突出规模优势,以设施种菜为主。以规模种植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推动我县蔬菜生产上台阶,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促进农民增收。

三、规划内容

小拱棚4000亩。蔬菜种植面积8400亩,三年计划建成大拱棚1200座(亩)日光温室50座。地膜菜3200亩。发展山地大葱12000亩,产量3.06万吨,产值3100万元,人均收入1614元(详见附表)

四、重点工作

1、搞好规划。科学规划。确定种植适宜片带。西部川区为大葱、黄瓜、茄子种植区,规划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形。东部为芹菜、辣椒种植区,中部为甘兰、白菜、西红柿种植区。

2、资金筹集。按照“县投、乡补、群众筹”原则。各自立项,资金是设施蔬菜生产最大制约因素。建议发改、财政、科技、农牧、水务、农综、扶贫等部门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归口扶持,整合项目资源,确保大棚建设顺利进行。

3、保证质量。从水泥预制件和棚膜购置、打墙等工作要严把质量关。谁建棚谁把关”共同监督,大棚建设中。做到谁购料谁负责。确保施工质量。

4、品种引进。县上把蔬菜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引进蔬菜、大葱良种,优质良种是蔬菜发展的关键。通过外出考察、网上查询等方法。达到高产优质高效。

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涉及面广。建议县上成立四郎河川区开发领导小组,川区蔬菜开展是一项综合工程。工作量大。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具体负责川区开发的有关事宜,相关乡镇、村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靠实责任。县、乡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定期考核,为了把川区开发工作落到实处。各负其责。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技术人员长年抓,关键环节共同抓的长效机制,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3、技术培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提高菜农素质是蔬菜产业开发的基础。技术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技术培训工作,每年举办2期,每期500人(次)每户培训一名实用种菜技术能手,全面提高我县蔬菜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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