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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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

近年来,全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这些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20xx年底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xx月。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作范围是xx市各县(区)高层建筑。其中高层住宅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场、宾馆、公寓、医院、办公或者集购物、娱乐、餐饮、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等)。

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是否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存在供水不足、水压不足等问题。

2.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

(三)安全疏散设施。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防火门是否存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检查门是否采用丙级防火门并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电气燃气管理。

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或小区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在高层建筑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责任人、楼长姓名及其职责公示牌。

3.单位或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是否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

5.单位或小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

1.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是否被机动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占用。消防车道上已有门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且能随时正常开启。

2.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据管辖权限,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要求,对每栋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二)建立清单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进一步细化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三)监督抽查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双随机”高层建筑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在20xx年xx月底前抽查率达到x%,在抽查过程中,要联合物业管理单位和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对自查自纠中未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消防救援部门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四)整改隐患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对前期发现的`火灾隐患自行整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20xx年底前,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治理。要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

(二)合力整体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委办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督促消防责任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社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四、专项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各社区、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专门行动领导小组,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全面启动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2月20日)

各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单位为重点,利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的良好势头,深入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消防安全主体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冬季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总结冬季防火工作经验,查找不足,确保冬季防火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专项行动措施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各社区要督促辖区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生宿舍、“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

(二)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存储、经营单位的检查。

(四)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

(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建立多户联防等居民自我管理机制,严格室外用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防火自救能力。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火场逃生自救能力。要及时曝光和通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战备,防范未然。要加强对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

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各社区要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上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镇武装办公室),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政府相关要求,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全面提升辖区消防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行政审批情况

1.高层建筑是否具有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审批手续。

2.在商住混合体建筑内开设的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在商住混合体建筑内开设教育培训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商贸行业、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人防工程、特种行业、寄递行业以及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电力设施,是否经教育、民政、卫体、商务、文旅、住建、公安、市场监管、能源等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建筑使用功能

1.商住混合体建筑整体或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平面设置、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等不符合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符合从业条件,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4.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四)防火分隔设施

1.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被占用。

2.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3.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4.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餐饮场所内的厨房与就餐区之间是否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

(五)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标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防排烟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2.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乱拉乱接,电器设备容量负荷是否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3.消防供电负荷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4.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5.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6.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飞线充电”或违规在门厅、楼道充电等问题。

(八)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外窗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圈占、埋压。

4.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5.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期火灾能力。

四、排查步骤和措施

从即日起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各社区、村、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中发布秋冬季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提示,提高综合治理知晓度和公众防火安全意识。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社区、村成立专门摸排队伍,按照本方案治理范围逐栋摸清所属辖区商住混合体建筑底数,逐一明确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部门,统一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并报街道安监站。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3月27日)。对排查发现的商住混合体建筑风险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由街道综合治理领导或协调机构组织有关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风险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对未经审批在商住混合体建筑内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未经审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且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关停、取缔等措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街道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商住混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彻底消除。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改,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村全面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站在“两个至上”的高度,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排查、联合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隐患治理和应急联动,形成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监管合力,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水平。

(三)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针对商住混合体建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突出抓好社会化消防警示性宣传、法制意识宣传和消防常识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梯物联网终端等媒介,高频次刊播老旧楼房火灾案例,警示提示火灾风险。要充分发动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开展“敲门行动”,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普及安全常识。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和季节火灾特点,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要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察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社区、村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专议〔2022〕194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办事处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强力整治突出的火灾风险和隐患,普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整治范围

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西秀区南街街道办事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重点

(一)普查摸清底数情况。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门)要选派监督执法干部开展排查整治,对辖区内所有高层建筑进行排查,切实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

(二)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普查的情况,对高层建筑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筛选分类,按照火灾隐患严重性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以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占用防火间距;

2.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3.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因维修等需要停用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落实防范措施;

4.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进行公告、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5.违规在电缆井堆放可燃杂物;

6.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

7.违规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8.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9.其他严重危及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西秀区南街办事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立即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并对照此工作方案依法督促物业和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有力。

(二)重点整治阶段和督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督促产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隐患排查一线,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辖区高层建筑、分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能督促整改的,必须坚决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的,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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