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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1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将举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21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21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三、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六、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有关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外方沟通协调,建立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口岸及陆地边境通道所在地区和基层要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备,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省级决策,市、县级抓落实。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控水平,提升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国家层面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项督查组,聚焦陆路、水路、航空口岸和边境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国际航行船舶维修厂、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地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国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关注与疫情严重流行的毗邻国接壤口岸地区、多次发生本土疫情口岸地区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各地要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二)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各地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做好首都疫情防控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坚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与主办城市疫情防控全面融合、一体推进。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以及开闭幕式、场馆、观众组织等领域的疫情防控方案、防疫手册和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出台的各项防控措施,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科学实施分区分级、闭环管理等防控策略,坚持人、物、环境同检同防,对境外人员全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做好观众组织和疫情防控,全面严格落实戴口罩、少聚集、疫情防控分区不重叠、不同人群路线不交叉等措施。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2
根据岳突发公卫指〔20xx〕14号文件、岳突发公卫指〔20xx〕25号文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平战结合、科学调度、精准防控”的工作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重点,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确保防疫工作机制发挥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的结合文章,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信息工作。
1.各村、各部门单位要转换思维,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继续保持现有的组织架构,完善优化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成员值班制,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
2.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继续强化网格化管理,推进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不落一人,做好测量体温、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和体温异常人员进行严密监控。
3.各村、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研判、监测、预警、共享等机制,及时、准确、动态掌握境外入川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川人员和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信息。
4.办公室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与情管控。
(二)建立健全快速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
1.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防控举措,做好发现、排查、管控、隔离、救治等处置方案,加强涉疫信息登记、整理、甄别、报送,建立快速报告和应急应对制度,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阵线。
2.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主体、村、个人及家庭落实疫情报告主体责任,做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入川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管理和跟踪服务,要及时向镇卫健办、镇防指报告所发现的异常情况。
3.对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推送来的异常情况信息,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迅速核查到位,并将详细情况反馈至镇防指。
(三)切实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所有我镇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抵达我镇后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村报告,配合镇政府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健康码是红码人员在核酸检测是阴性的情况下一律到集中隔离点隔离,黄码人员在核酸检测是阴性的情况下一律居家隔离,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措施。
2.我镇有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集中医学观察期满14天后、再在汨罗集中隔离7天,在解除隔离后要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每天向村或工作(接待)单位报告其健康状况,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配合村或工作(接待)单位到定点医院就诊。
(四)完善流调机制
1.卫健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接到疫情报告或发现四类人员信息时,及时上报镇防指,并按要求管控到位。
2.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所在单位、村要立即上报镇防指,及时安排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一旦发生影响疫情防控的异常情况,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实行精准管控。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
对人口密集场所坚决按岳突发〔20xx〕14号管控到位.对敬老院等特殊单位,要强化风险防范,做好人员防护、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控制探访人员数量和探访频次,限定活动区城,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红白喜事的操办劝导工作,做到白事简办,红事缓办、余事不办,严防聚集性疫情反弹。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机制不变,坚持防控以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及时沟通情况,研判形势,紧急工作、重要工作随时调度。
2.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企业防控工作,根据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切实做好园区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将危害降到最低,保护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严密部署、全面排查。将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服务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动员园区一切力量,入企逐一动员排查,确保疫区往来人员一个不漏。
动态跟踪、精准防控。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防疫人员,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稳定思想、及时隔离、畅通信息,聚力防控,增强防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统一领导、凝聚合力。坚持园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落实省市县防控“新冠肺炎”的各项工作;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物资保障;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和防控协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潘桂琴、胡茂喜同志任组长,徐东阳、潘雪之、何军、石磊磊同志副组长,党政办、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局、招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由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园区企业服务局,潘雪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严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防控措施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对疫情期间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企业和负责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一)严格执行企业复工时间。各企业严格遵守《泗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时间的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四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在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与园区签订责任状的前提下,可维持现状生产。如需增加在岗职工规模扩大生产,必须书面向县政府申请并报市政府同意。
(二)加强企业复工前防控
1.建立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一个机构”: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等人员责任;制定“两个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员工全覆盖,于2月7日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没有报备并批准的企业不允许复工。
2.开展调查摸底。企业复工前应对湖北籍、近期到过湖北、近期与湖北籍人员接触过、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四类员工”进行排查(附件3),全面掌握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泗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2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前将排查情况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3.告知相关信息。对“四类员工”,由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一对一”告知,在未接到正式通知前不得返泗、返岗。同时,提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告知注意事项、制度规范。所有员工要签订未到过重点疫区、未接触疫区人员承诺书。企业经批准同意后提前复工的,到岗员工需签订自愿提前复工承诺书备查。
4.准备防疫物资。企业做好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喷雾器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临时隔离宿舍,在门卫处要设立临时留观点。各企业物资储备情况于2月7日下午4点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物资储备满足不了防疫需求的不允许复工。
5.厂区防疫到位。企业复工前要提前对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三)强化复工后和未停工企业防控
1.加强入口管理。企业在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点,配备不少于3名检查人员,对进出车辆进行消毒、人员体温进行测量、登记。体温超过37.3℃人员禁止进入厂区。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厂区。发现疑似患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向园区管委会汇报。
2.佩戴防护用品。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员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必要时需穿戴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等。企业要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放入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3.加强检疫检测。安排专人做好防护措施日志记录,对在岗在班员工进行测量体温,每4小时至少测量一次,测量结果要做好登记备查。人员集中的车间、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早中晚各消毒一次。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要求。
4.减少集聚集群。在防疫期停止前,企业内部要减少会议频次和参会人员数量,采取网上办公、邮件办公、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沟通;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引发公众聚集性的促销等活动。
5.加强饮食管理
(1)食堂严禁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做到生熟分开。每餐之后对公用餐具及员工个人餐具进行消毒。
(2)适当延长用餐时间,通过盒餐外带、分餐配送、分散就餐、分批错时用餐、员工自备餐具、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方式减少餐厅人员集聚、公共餐具使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再脱口罩,并做到“三避免”: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3)餐厅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6.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企业不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7.加强宣传引导。在厂区门口、宿舍、车间、食堂以及公共宣传栏等处,采用宣传页、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精心招聘员工。通过网上招聘、邮件沟通等方式,招聘人才和劳动力,不举办线下集中招聘活动;企业可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招聘登记;暂停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鼓励录用员工本土化,对拟聘用人员,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入职安全。
9.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复工或未停工企业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的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照要求每天下午4:00前向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当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履行签字和盖章手续。
10.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复工前对车间所有设备、设施等检修检查一次,并对上岗员工分班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一次,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四)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1.规范转运。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所在班(组)长必须第一时间报企业带班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迅速安排隔离,并向园区管委会汇报,由120专用车辆进行转运。
2.加强消毒。在防疫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及车间、工作台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3.停工管理。园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企业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必要时,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五、复工审批
(一)提前复工
对“四类企业”以外的企业,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复工生产的,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对擅自提前复工的企业,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1.企业申请。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1)《泗阳县疫情防控企业承诺书》(附件2);
(2)《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体系》;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4)《企业“四类员工”登记表》(附件3);
2.属地初审。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初审,对企业防护物资准备、隔离宿舍、消毒检疫等制度进行现场核实。认定企业满足疫情防控标准后,连同《泗阳县企业提前复工申请表》(附件1)、《园区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报县审批。
3.上级审批。县政府对园区管委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调查,达到复工标准报市政府审批。
(二)疫情防控管制期满后复工
疫情防控管制期满后,由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承诺、员工个人承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四类人员”排查等防控制度进行检查,企业达标后由园区向县政府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复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多个地区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来势迅猛,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超前制定和细化应急应对方案,确保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
(二)落实主体主任。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处置流程,责任具体到人。每天上午10:30前《复工或未停产疫情防控工作统计表》(附件4)报园区管委会。发生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资源向员工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发布预警提示,切实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动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帮办人员要深入企业对照“十个必须”复工要求做好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园区将组织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突出”和“六个一律”部署要求,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疫情不反弹,实现“外部零输入、内部零传播”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担任,负责对全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工作。
(一)综合协调和物资保障组
工作职责:
1、负责调度、排查、收集、统计、分析各类疫情数据和信息,负责领导小组文字综合,对上做好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2、负责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采购、调拨等工作。
(二)消杀指导督导组
工作职责
1、成立消杀队伍,负责开通镇政府办公楼、村屯及人员集聚场所集中消杀工作,做好消杀记录。
2、负责指导和督点部位场所(超市等)的消杀情况,对消杀不到位的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实行闭环管理。
(三)网格巡逻联防联控组
工作职责:
1、按照“网格化+五户联防+巡逻队”的工作机制,对外来及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上报、包保制度,落实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落实排查和管控措施,做好测温、登记、扫码工作,并及时向综合协调和物资保障组上报信息,落实五户联防互相监督,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2、负责镇内重点部位人员及密集场所人员的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消毒、保持安全距离等)进行指导。对集聚特别是打麻将、操办红白喜事等集聚行为进行疏导、劝返和阻止。
3、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不按照要求违规营业的经营场所的管理,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4、村屯外来人员落实专人测温、登记、扫码,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安排村医现场随诊处置。
(四)宣传疏导组
工作职责:
1、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宣传报导工作,通过树立正反面典型,做好舆论引导。
2、通过各种方式继续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村屯群众防疫知识知晓率,主动按照疫情常态化管理村规民约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对村屯群众出现的思想懈怠、麻痹大意、拒不配合等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纠正。
(五)村屯环境整治组
工作职责:
1、成立村屯环境整治督导检查组,规范农村群众家庭和个人卫生行为,落实门前三包,做好庭院打扫,按要求定点投放垃圾。
2、加强村屯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做好每日考核,发现问题,督促公司及时整改。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垃圾封闭收集转运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六)应急管控处置组
工作职责:
1、负责密切关注镇辖区内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统筹调配应急力量。
3、第一时间对上报的发热人员情况做出反应,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协调医疗部门实施首诊、转运、隔离等管控措施。
4、严格落实居家隔离人员“五包一”管控措施。
(七)监督检查组
工作职责:
1、负责对镇辖区内各级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负责与上级监督指导组对接,积极配合工作,同时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推送相关组别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及时反馈上级监督指导组。
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
(一)做好常态化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镇辖区内境外、国内及重点地区返乡、发烧发热相关症状、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等相关人员,排查工作要做到“四清”,即常住人口底数清、境外、省外流入人口底数清、“四类”重点人员底数清、重点地区返回人口底数清。
(二)做好常态化村屯网格化管控工作。各村要做到撤卡不撤责,常态化做好村屯管控工作,制定“网格化+五户联防+巡逻队”工作机制,督促村民养成居家通风消杀、外出佩戴口罩、与陌生人保持距离等疫情防控习惯。各村严格落实每日报告制度,按时将本村内人员摸排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到镇领导小组。
(三)做好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常态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做好常态化宣传引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思想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村村响”、微信群等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调度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常态化防控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防疫知识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文件和决策部署,熟悉了解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精准掌握各项防疫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全力应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新要求,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查机制,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求实效、欺上瞒下等严重影响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坚决查处,严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