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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1
为贯彻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斗争,迅速落实市、县扫黑除恶的有关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我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恶涉乱问题及乱象,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涉恶以及行业治乱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乱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重点领域涉恶线索,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一批黑恶犯罪案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具体专项整治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黑车营运;交通执法领域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恐吓客运班车司机、暴力阻碍交通执法;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涉恶问题及乱象。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行业乱象乱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本辖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信访积案、执法办案、群众举报、工作排查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中排查涉恶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要加强访查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下基层访视等活动,下到基层一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行霸”涉恶涉乱问题,深挖线索。
(二)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在积极模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过滤,细查提炼,将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三)专案经营,严厉打击。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前搜集证据,确保全面查清团伙结构、成员情况,做到精准打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行业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查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此次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在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利用宣传条幅、出租车显示屏、客运场站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集中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之后,可结合工作情况适当开展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检举揭发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行业乱象乱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服务。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打击格局。
(三)严格问责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线索该发现未发现,发现未及时移送、延误战机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及时在全系统通报并严格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2
专项整治内容
1、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2、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3、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4、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5、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怎么整治?
1、“自查”+“抽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交通部将组成若干督查组,赴地方和直属系统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将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总结分析,并在行业通报。
2、制定相关法令、规范加以约束。交通部部将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执法顽疾、作风问题,逐条列出“负面清单”,划出“高压红线”,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3、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4、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将研究制定《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并根据各地提出的相关建议,在充分调研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提出建议,对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进行修订调整。
5、开展执法队伍轮训。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对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骨干、执法师资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组织能力。结合轮训工作,修订颁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规则。编制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分领域梳理汇编执法要点、操作规程、工作要求、常见问题解答。修订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分专业研发一批培训课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平台,建立完善执法人员考试题库。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1、部署动员(5月初)。交通运输部将于5月初组织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团长注:最近交通部动作频频,这方面已经开始实行了)
2、自查自纠(5月上旬至6月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3、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地、各单位要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本地、本系统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备。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xx年9月底前报部。
4、总结提升(10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畅通”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通过整治,使全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确保年辖区道路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月日月15日)
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整治实施阶段(月16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今年“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月、月、9月三个月为集中整治月。一要注重集中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通、农机、乡镇等单位联合执法,采取固点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4月、5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联合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二要注重日常工作,除开展集中整治月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年全区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时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重点整治:
(1)加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占道和集镇店外店的清障工作,加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加强村道安全管理,清除农村村道路面,路沿堆放沙石、杂物等,保持村道清洁畅通。
(4)加强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工地运输,禁止工地车辆违法载人;
(5)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认真排查整治各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村道口减速带设置工作,在主要道路叉口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灯控设施和安全警示灯,以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12月开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整治期间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路面监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点,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严重超员。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罚。
(3)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报警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其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5)严查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载客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
(6)严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一经查获,给予查扣销毁。
(7)严查施工工地、学校等车辆安全状况,对无牌无证或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事故多发点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的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村级属地管理,组织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镇所属相关部门对所辖村道组织一次全面的清障行动,主要以清理路障保持村道畅通整治为重点,达到路肩外2米范围内不得推放任何物品,保持路面整治,对村道内发生交通事故,镇包片领导要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重要村道交通安全标志得到完善。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整治,达到省道、县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完善,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等设施齐全,县乡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实现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对此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1)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县道以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县道以上路面交叉口灯控及路面安全警示示灯的设置;负责对校车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
(2)交通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路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农机总站: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对上道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5)建设局:配合交警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6)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作为学生操行评语内容,培养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秩序。负责配合交警对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7)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对残疾人使用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执法;
(8)公路分局: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隐患排除,负责路面标志标线设置,路障清理和卫生保洁;
(9)城市执法六大队:负责市区慢车道、人行道的摆摊设点治理,配合交警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
(10)宣传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12)乡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区交通整治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村要全面开展乡道、村道交通路障清理,对所有乡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使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及时召开会议,各乡镇、村要及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精神传达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形成全社会齐抓交通安全的良好格局;
(2)要扩大宣传声势,区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过程中的各种动态,曝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群众,做到人人维护交通秩序;
(3)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送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进村、进校、进工厂,充分利用交通安全VCD片,挂图等进行以案析法教育。交警大队负责提供教育材料,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以村委会为单位,每个村最少要组织一场电影或VCD片,挂图警示教育,教育面达到100%。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中小学老师、学生(含学前教育学生)进行一项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面达100%。每校要有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专栏;
(4)各乡镇在街道主要位置要张挂5幅以上跨街布条标语,每个村都要有标语、专栏;
(5)印发交警大队、交通局、农机总站、安监局、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各乡镇、村要把《通告》张贴到每个自然村和主要通道,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6)适时邀请专家授课,提高领导干部的交通法制水平。
4、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在集中整治活动中,督查组每周要组织一次督查,主要是督查各乡镇、部门领导重视情况、人员到位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处理,造成交通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4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