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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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检查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xx,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副乡长)

(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派出所)(党政办)

(林业站)(安监站)

(社会事务办)(畜牧站)

(国土所)(林业站)

(农业服务中心)(中学)

(中心校)(卫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

清明节森林防火检查方案 篇2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扫墓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隐患最突出的时段,过去由于群众上山扫墓引起的森林火(警)灾时常发生,给村集体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杜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警)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防火安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强化措施落实

1、镇清明防火工作小组在清明期间分头包片下村,镇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严阵以待。实行24小时全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各村值班情况,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联村干部在清明期间要进驻所联的村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联村工作应在岗在位,负责搞好所联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查岗。

三、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各村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野外暸望员制度,村两委要列出清明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并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不留防火死角,同时各村应成立扑火应急小分队(不少于20人)。各村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包干情况和村扑火应急小分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2、各村两委成员清明期间应全部参加值班巡逻,不得请假。各村主干在此期间确有急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要把清明山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巡逻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3、清明期间,各村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干部及值班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制止扫墓者携带香、烛、鞭炮、纸钱上山,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禁止扫墓者在山上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禁止在山上吸烟,乱丢烟蒂。

4、各村扑火队在清明期间应严阵以待,确保人员、扑火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各村应指派专人做好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

清明节森林防火检查方案 篇3

为有效杜绝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提倡文明祭祀,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宜章县《禁火令》和全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xx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镇上下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鼓励植树造林,努力维护全镇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里田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巡逻小组。一个办公室即: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农林水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森防专干、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一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巡逻巡查及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明确森防指挥部职责: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研究部署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冬至等重大会议时段的森防工作,制定里田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预案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个巡逻小组即:

1、龙溪片巡逻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龙溪村、上渡村、楼下村、塔下村

车辆安排:

2、桅子片巡逻小组

组长:人大主席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四个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桅子村、华塘村、里田村、黄土塘村

车辆安排:

3、新华片巡逻小组

组长: xx长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老塘村、江厚村、东山村

车辆安排:

办公室负责值班调度(值班电话:)、森防专干(农村农业组)、综治专干(政法综治组)、国土专干(城建国土组)负责信息联络,分管领导调度森防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10日为森林防火特防期,其它森林防火时段以上级通知为准。森林防火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中型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组要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里田广播电视站要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宣传,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召开好座谈会、动员会,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将对各村《禁火令》的发放签收情况督查,对漏发的或发放不到位的,除限期整改之外还要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20元/户)。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书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在森防期间,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林区工矿企业、学校、重要设施以及农村农民聚居地,林农交错地带,林缘、林内集中坟墓地的火灾隐患地点进行排查整治,做到责任到人、监控到位,确保早发现、早排除、早整改。进入森林防火特防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管理、重点安排。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护人和村级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五、加强责任落实和火源监管

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各驻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全镇野外火源监管实行片组长负责、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坟场责任制。各村(居)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定员干部为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包山头责任制。除了督促村级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逻之外,各片、各村(居)要加派人员巡查,强化林区火源管理,特别是重要林区或重点林区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对野外用火者,先劝导其自行扑灭,如经多次劝导仍不扑灭的野外用火者,巡逻人员用手机拍照留证后将其扭送至森林公安拘留,或视情节情况,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可对其处以500-2023元罚款,并书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为加大野外用火打击力度,调动巡逻积极性,对扭送林业公安拘留的每一例镇财政给予400元奖励,对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并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的每一例给予200元的奖励。奖励款项由各巡逻小组组长或镇森防办提供现场相片为依据,镇财政所及时抓落实抓兑现。

六、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1、成立半专业扑火队及应急分队。镇森防指挥部从政府、驻镇单位、村及鑫源矿业公司抽调精干劳力,组成4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用于应对特大森林火灾或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异常事故。扑火队和应急分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见附件)。同时镇森防指挥部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各种灭火器材要定期维修保养,并备足各类机械用油。

2、各村成立村级防火预备队伍。各村根据方案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要求队员25-55岁,身体健康;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支书主任或其他定员干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各村选配1-4名不等30-55岁左右的男性,会骑摩托、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护林员),并签订责任状;巡查员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组织培训,并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3、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奖勤罚劣全年森林防火期,每个片组由镇财政安排1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优先确保森林防火宣传车加油、森防巡查、防火器材维护费用,镇财政将全力保障森防宣传、物质储备,“两节”“xx”特防期宣传经费,纳入年初镇财政预算。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各片组统一调配人员参加本镇辖区内的森防巡查,每天按上午、中午、下午三次进行巡逻,每车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并登记考勤上报镇森防办,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并督查村级护林员积极巡查,确保各村组巡查到位,在特防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若干部职工无故不听片组长或分管领导的调配,第一、二次记录在案,上报镇绩效考核办,建议在该季度的.绩效考核中直接定为基本称职或不合格档次,并由书记、镇长约谈;多次不服从调配的干部职工,通过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将该同志直接定为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档次或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工资。

七、加强值班接警和火灾扑救

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下午5点由各片信息联络员收集信息后上报镇森防办,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并迅速组织村级应急分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场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同时镇政府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镇主要领导及森防指挥部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并视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镇扑火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之内集结完毕,20分钟之内赶到火点,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带队领导或在现场的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分组,并强调扑火安全事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在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过程中,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出工不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参与扑救火灾的干部职工,每次由专门人员登记考勤,统计上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给予白班每人每次100元晚班150元的扑火补助,对扑救过程中背风力灭火器的干部职工,给予每人每次150元的扑火补助。

八、严格责任追究和有奖举报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野外违令用火行为查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地对行政村及村级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由镇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或驻村干部无故脱岗的,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条例执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3、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我镇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根据发生火灾面积大小和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在过火面积10—50亩的,罚驻村领导300元/次、驻村干部2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300元/次,其他村干部200元/次;在过火面积50-100亩,罚驻村领导400元/次、驻村干部3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400元/次,其他村干部300元/次;过火面积100-200亩的,罚驻村领导500元/次、驻村干部4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500元/次,其他村干部400元/次;在过火面积200亩以上的,除罚驻村领导1000元/次、驻村干部8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800元/次,其他村干部800元/次外,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责任,该村和驻村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村支部在年度分类定级中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三类村支部,责任村干部作免职处理。对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过火面积10亩以内),奖励该村森林防火经费2023元。

4、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森林公安机关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视火灾面积或受损程度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500-2023元)。举报电话:

清明节森林防火检查方案 篇4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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