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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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实现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目标,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面貌,优化发展环境,加快xx建设步伐,根据县“双创”会议精神和农村卫生工作和《卫生示范镇村标准》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卫生示范乡镇为目标,以加快乡、村、户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文明卫生健康综合素质和乡村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坚持“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力推动我乡为县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工作快速协调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根据县“双创”会议精神,为积极支持新化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xx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 xx xx xx xx

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xx xx xx

成员:xx xx xx xx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卫生创建组、文明创建组、优良秩序创建组、基础设施建设组。

综合组组长:xx副组长:xx

卫生创建组组长:xx副组长:xx

文明创建组组长:xx副组长:xx

优良秩序创建组组长:xx副组长:xx

基础设施建设组组长:xx副组长:xx

指挥部另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

三、具体目标和任务

1、卫生基础设施:乡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洁,街道硬化、绿化、美化;路面平整,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暴露垃圾。有固定清倒垃圾点,并及时清运。

2、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乡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村级公共活动场所和乡属单位有固定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内容,有记录档案,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和卫生警示牌;50%的村民,乡政府所在地居民l00%饮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自来水。乡政府所在地有一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和一处以上高标准宣传橱窗,并每三月更换一次内容。车辆停放整齐,室内卫生好,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区和家属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和垦地种菜现象。公共厕所符合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3、除“四害”全乡每年开展两次大面积灭鼠、灭蚊蝇活动,消除蚊蝇孳生地,示范村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且要操作规范、记录齐全,取得效果,并有正常使用的防鼠设施。

4、单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有有效许可证件,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街道个体、饮食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守法经营,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疾病预防: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无流行性出血热病人发生;无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示范村村卫生室对本地常见病、多发病能防能治有记录,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措施,村内无传染病暴发流行,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符合标准要求。每年开展四次以上群众性健康教育服务。

6、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乡、村环境清洁卫生,视野内无垃圾,无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7、加强对各墟场的管理:取缔马路市场,无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现象。

8、乡上设立爱国卫生监督员同时有分管爱国卫生和“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有专兼职卫生清扫保洁人员。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创建资料完整,符合档案管理规范。示范村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村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能按照规划逐年落实。坚持开展定期卫生检查评比。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

以创建文明卫生乡镇、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为目标,全面启动双创工作:

1、召开“双创”工作动员大会。

2、组织宣传车下工区进行宣传。

3、设置创建工作宣传专栏。

4、各管区干部下村开好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月)

1、根据上级精神和各自实际,各单位和各部门制定好“双创”实施方案。

2、开展好两个“整治”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违章建筑整治活动。

(三)、自查迎检阶段(20xx年10月-12月)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双创”标准,积极查漏补缺,迎接上级对“双创”工作的初检、复检,确保实现文明、卫生乡镇的创建目标。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

根据创建文明、卫生乡镇的评审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搞好整改提高,并按照路段责任制,抓好长效管理,巩固好创建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加强创建卫生文明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指挥长,其他包片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卫生文明乡镇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对卫生文明示范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村两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现场督办,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卫生文明乡镇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创建卫生示范乡镇工作是实施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硬件工作,事关“双创”工作全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卫生示范乡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在各村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悬挂一定数量的创建工作标语横幅,刷写标语,广泛开展宣传,在全乡各村营造创建省级卫生示范乡村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尤其是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要及时层层上报。

(三)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卫生示范乡村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因此,乡党委、乡政府必须把此项工作列入全乡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与创建工作配套的基础设施与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建设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垃圾处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公厕建设,农村改厕工作等问题;乡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并采取各种渠道,广泛吸收外来资金和社会资金,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创建工作实行乡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制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岗到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检查制度,要经常性指导开展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把考核结果要纳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对在创建活动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全乡创建全局工作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根据住建部和省关于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用三年整治攻坚,一年总结提升,全面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高位督办,联合执法,实现拆旧禁新;逐步形成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原则,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全面彻底地开展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工作,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要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联防联动,推动综合治理,确保形成由上而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排查、分类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拆违的原则。按照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全面清查并处理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2016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完成违建摸底排查上报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建成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19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目标,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增挂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牌子(以下简称:市治违领导小组),由市治违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市治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城管局,并从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任务分解、力量调度、指挥重大违法建设的查处、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等工作。

组长:由市城管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二)督查考核组:主要负责对各县、区(管委会)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拆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目标考核;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不力或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交有权部门进行查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市政府督查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城管局、市信访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三)政策法规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查处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对部门行政执法职能进行界定,防止推诿扯皮,并指导做好涉及违法建设查处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组长:由市法制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四)宣传舆情组:负责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等工作。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电传媒集团、市日报社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执法保障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执法维稳、医疗急救和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组长:由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7月—10月)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违法建设分布、存量及归属等基本情况,为集中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各县、区(功能板块)要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核查、汇总后报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分类、归档,登记造册,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加盖本级公章后,进行公示并报市控违办备案(附件1、2、3)。

(二)统筹推进,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1月—2019年8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每半年制定、上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计划,2016年11月中旬上报第一批拆违计划,以后半年一报。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批、分阶段、分地域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处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2019年8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处置到位。

(三)总结提高,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9月—12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完善健全违法建设巡查防控网络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建立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2019年9月30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自查;2019年10月开始,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区(功能板块)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违建治理组织保障制度。各级要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建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同时,市级加快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办法》及其考核办法,完善违法建设查处程序,促使各级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从制度上保障违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属地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制度。本次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制,明确辖区内各级主要领导是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逐级将违建查处职责予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倒排,确保违建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同时,研究出台开展创建无违建街道(乡镇)、无违建社区(村)活动等工作方案,延伸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内涵,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

(三)建立违法建设月报和销帐制度。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建立违法建设管理台帐,汇总辖区内违法建设现状、治理目标进度和查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 前向市控违办报送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附件4)。

(四)建立健全违建投诉举报制度。各级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支持市民群众、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好举报记录,及时核实、处理举报问题。

(五)建立违建治理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各级重视并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治违办公室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各责任单位或纪检监察等有权机关予以处理或问责。

(六)建立违建治理宣传工作制度。出台市治理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增强社会认知度。鼓励各级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成果和典型违建案例,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监督。违法建设成因复杂、利益矛盾多,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功能板块)、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将违建治理工作作为对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检验,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签订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以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社区(村庄)之间要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制度,逐级签订《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目标责任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确保违建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三)拆、改、建并举,提升综合效益。违建治理工作要与城乡环境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拆改结合。把拆违与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集聚结合起来,坚决制止和拆除城中村范围内违建,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 二是拆建结合。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拆违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拆治结合。把拆违与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活动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的做好违建拆除后的建设工作;四是拆转结合。把拆改与淘汰落后小产能、推动工业园区有机更新结合起来,促进存量调整和增量提升;五是拆引结合。把拆改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县区(功能板块)、各职能部门既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置,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篇3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二、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xx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xx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三、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制订xx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xx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xx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xx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四、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xx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与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加快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县城违法违章建筑的有效整治,遏制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进一步美化环境,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清理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陆河县县城:东至环城路、西至河边大道、南至黄沙坑路口,北至电大一街。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具体为:

1、县城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2、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3、城市社区内擅自占地接建、搭建、改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

5、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城道路沿线和县城社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彻底清理,行政村及居委会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并在10月底前完成;供电、供水等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不得提供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5、对搞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规定查处。

6、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7、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五、实施步骤

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

1、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相关管区、居委会和县级部门成立工作班子,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级新闻媒体上设立专题节目和专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建立组织。召开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预备会,成立陆河县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拆违办”);并成立由国土局、建设局、各管区、街道居委为主的调查小组。

2、调查摸排。各调查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逐村、逐路、逐社区、逐巷、逐类一一进行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要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情况报县拆违办。

3、确定方案。研究本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强拆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

1、自行清理阶段

(1)调查确认。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各调查组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县拆违办,由县拆违办发布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限期自拆。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由县拆违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3)查漏补缺。公告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查漏补缺的违章建筑,经核实后,由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

2、依法强拆除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建设、国土、法院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总结强拆工作经验,探寻查违工作规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深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讲话、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发布通告、发放传单、街头宣讲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对极少数阻碍执法的反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拆违安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制定强拆预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领导干部要亲临强拆现场组织指挥,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抽调人员应先进行相应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研究完善工作方法、步骤及应急预案。强拆过程中,要采取诸如隔离强拆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对被拆户实施断电、断水、断气处理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医护力量,及时对意外事故开展救护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实施强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违法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详尽的摸底调查,掌握违法事实,收集违法证据,遵守法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同时,对拒不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实施强拆,并对强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在强拆过程中公开威胁、谩骂执法人员,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串联闹事、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果断处理。

(四)坚持干部带头,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带头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可以不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拒不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除强制拆除其违法违章建筑外,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且对违法违章建筑未予补偿安置的,可以暂不实施强拆。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渠道,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充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顾大局,讲团结,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清理整顿坚决刹住违章建筑行为。

工作人员要勤政务实,秉公执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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