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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篇1
为了切实加紧本市蔬菜基地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蔬菜市场需求,保障都市供应,稳定蔬菜价格,增进蔬菜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顺利完毕新建5000亩蔬菜基地民生工程任务,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安庆市城郊建立5000亩蔬菜基地实行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规定,以保障市场供应、增长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市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原则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托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长当地蔬菜的市场拥有率,增进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的任务。根据蔬菜供求特点和市场潜力,本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重点是立足本市市场,依托合肥、池州、铜陵及周围都市市场,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蔬菜品种,不停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占领市场。市郊将新增各类蔬菜基地5000亩,其中常年菜地2800亩,季节性菜地2200亩。
二、重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5000亩蔬菜基地,重要分布在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开发区和皖河农场。其中皖河农场新建菜地1500亩,大观区新建菜地1600亩,迎江区新建菜地650亩,宜秀区新建菜地850亩,开发区新建菜地400亩。
(二)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各区、乡(镇)要按照市的安排布局,制定项目规划和施工图纸,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明确实行地点、面积及品种等。要严格推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即以区、乡(镇)为单位绘制蔬菜种植分布示意图和实行农户登记表,并按施工图纸进行验收。验收资料要包括项目规划、地块名称和图纸、种植面积、种植模式、品种名称等内容。“一图一表”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根据。
(三)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双向承包。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发展责任制度和目的考核制度。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市政府将把蔬菜生产作为年度目的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也要完善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贯彻目的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到任务分派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
(四)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市农委成立技术专家组,统筹处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各区要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组,负责当地的蔬菜生产规划和技术服务;乡(镇)以农技服务中心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本辖区商品蔬菜生产技术服务,聘任村级农技员负责指导本村的蔬菜生产。要依托科技,重视改善产品质量、增长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要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渐开展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增长注册商标,扩大市场份额。
(五)整合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贯彻《安庆市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奖补措施(试行)》,市级财政每年将从支农资金中安排对全市城郊“菜篮子”工程建设投入150万元以上,不停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各区财政要采用措施,增长本级财政对“菜篮子”工程的投入。市、区每年要争取新菜地的建设和老菜地的改造项目,对已经规划的蔬菜基地,各级政府要将其列入基本农田加以保护。要逐渐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扩大蔬菜设施种植规模,合理引导企业、专业协会或种植大户资金投向蔬菜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江、浙、鲁等发达地区客商在城郊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基地,享有当地企业(大户)同等的扶持政策待遇。银行贷款要向生产经营和流通环节倾斜。同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专题资金投入。农民是投入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要鼓励农民增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整合项目资金,改善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扎实产业发展基础。
(六)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有,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蔬菜基地规模。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进蔬菜产业发展
(一)实行“菜篮子”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增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目的考核措施。各区及农场要成立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贯彻经费,明确责任,负责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责任乡(镇)要把蔬菜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处理产业发展中的问题,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贯彻,保证种植任务全面完毕。
(二)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鼓励机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在重要生产环节,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各地的蔬菜产业发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并作为市级补助资金的拨付根据。各区也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种植任务落到实处。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活动,容许科技人员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提成比例协议。
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二、发展目标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三、产业布局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篇3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22〕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及评审标准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四、资金安排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22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