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农村疫情物资保供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疫情物资保供方案 篇1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 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农村疫情物资保供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精神,切实做好疫情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农业农村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目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畜禽产品、果蔬、水产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数量充足,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三、领导机构
成立岑溪市农业农村局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如下:
组长:李柯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稳产保供应急处置工作;主动会商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及时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流通、消费宏观形势,推进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协调解决执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各镇农业农村中心,马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稳产保供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指导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收集“菜篮子”基地产品情况信息,协助“菜篮子”产品调运、进市场工作,相应制定本辖区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种植业组、畜禽组、渔业组、市场信息组、宣传组等5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养股一股二股,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稳产保供的日常工作。
(一)种植业组
组长:闻人光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局种养业管理股一股,市农业技推广站、植保站、土肥站、安监站、经作站各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一是摸清在田蔬菜、水果等农作物底数,全面掌握生产及供应情况。组织各镇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作物在田情况、上市供应量、规模基地的调查,及时掌握农作物生产基础数据。二是负责指导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加强与本地果蔬种植大户联系,了解本地果蔬产、供、销情况。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果蔬基地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果蔬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三是组织好生产物资供应,确保粮食和蔬菜作物正常生长。切实加强农资供应调度和执法监管,促进农资价格平稳,满足生产物资需求。四是强化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加强蔬菜、水果等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二)畜禽组
组长:闻人光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局种养业管理股二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屠宰场检疫组等相关站所各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一是全面摸清畜禽养殖底数,全面掌握生产及供应情况。二是负责做好畜禽生产近期发展计划,指导养殖大户适当扩大生产,确保肉类、蛋类、奶品等产量满足市场需求。三是积极加强与本地养殖基地、养殖大户联系,做好肉类、蛋类、奶品等市场监测和产销动态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供销等基本情况,并结合市场消费需求协助做好产品市外调运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平稳。四是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五是积极协调保障种苗、饲料、其他养殖投入品和商品畜禽的调运,强化养殖投入品管控,保障畜禽生产稳定。加强与交通、商务、供销等部门的沟通,做好疫情期间的仔畜雏禽、种畜禽、畜禽产品及饲料的运输流通服务,确保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的道路通畅。六是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铁桶计划”、生态养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加工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提档升级,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提升。
(三)渔业组
组长:李伟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市畜牧服务中心各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一是对全市水产养殖进行全面精准摸排,重点摸排规模养殖场养殖存塘能供应情况,精准掌握全市水产品家底和生产动态,确保水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价格稳定。二是做好渔业生产近期发展计划,指导养殖大户适当扩大生产,确保水产品产量满足市场需求。三是谋划好水产苗种繁育生产准备,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确保苗种供应。四是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五是组织水产技术力量,做好病害防治、良种繁育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加强水产养殖的管理与病害测报,指导养殖生产者加强病害防控。六是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管理,向社会提供优质水产品。
(四)市场信息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信息股、局种养业管理股一股二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中心、农业技推广站、经作站、植保站、土肥站、安监站、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协调“菜篮子”产品稳产保工作的协调、调度等。二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三是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实施情况。四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督查和牵头做好信息宣传等工作。二是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做好正面宣传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四是落实疫情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安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应急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镇农业农村中心、马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各股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
加强对“菜篮子”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当“菜篮子”产品供应出现突发情况,各工作组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镇农业农村中心、马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相关股室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农村疫情物资保供方案 篇3
为确保八陡镇生活物资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根据工作要求,特制定八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现安排如下:
一、保供企业
为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八陡镇政府与辖区内大型商超对接服务事项,确立特信山机店、特信北河口店、新星北河口店、和润超市、新汇超市共5家门店为镇级保供商超(名单附后),为我镇提供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各村、社区也可根据博山区发布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商超单位自主确定本村、社区保供商超。
二、配送流程
1、各村、社区建立志愿者队伍,每个村、社区确定至少一名具体负责人,建立生活必需品物资保供微信群,提前一天统计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包括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物资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2、各村、社区负责人联系保供商超按需采购或提供标准生活物资保障包(食品种类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
3、各村、社区确定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及装卸人员志愿者队伍,配送车辆到达应急投放点后,志愿者卸车,交由投放点负责人统筹安排,志愿者按照网格内群众需求清单配送分发至每家每户。
三、组织保障
各商超确保保供人员按时到岗到位;确保所有生活必需品保供运输车辆,安全驾驶通行;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哄抬物价。如遇特殊情况镇政府帮助协调处理。
农村疫情物资保供方案 篇4
一、储备依据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0〕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
二、储备类别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三、储备方式及承储企业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1.医疗救治物资由定点救治医院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统筹使用本单位预算资金进行实物储备;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四、储备物资数量及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215.85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215.85万元。剩余479.15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