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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复产复工方案 篇1
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14号)等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切实做好我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各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钦北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2年春节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全体人员
三、工作内容
由于春节期间设备长时间停机、复产复工后员工“节后综合症”及“新员工入职、老员工调岗”等问题,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企业要召开企业节后安全生产会议,认真实施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
(二)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三)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四)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全面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特别是设备设施的全面维护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如实记录,并整改到位,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整改记录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告知。
(五)公开承诺。各企业要签订《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承诺书》,向全体员工公示告知,并上报区应急局存档。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局有关股室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不如实做好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虚假上报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要求的六项工作后,如实填写附件1,签订附件2、附件3,经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直审核后向当地政府申请,经区应急局检查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化工企业复产复工方案 篇2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化工企业复产复工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抓早、抓细、抓实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成安监函〔20xx〕27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春节期间停产,节后复工复产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是否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原料产品库房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危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场所和高温高压区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容易集聚的空间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实行闭环管理。
(二)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开车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装置、设备开工时突发情况下的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开车方案是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是否存在强行开车和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行为。
(三)复工复产前,企业是否逐级分解、层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是否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新进员工和换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复工安全措施、本岗位操作要点、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异常工况识别判定、应急处置等技能与方法,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
(四)加强开工时的现场安全管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是否在开工时跟班、带班,随时注意并掌握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严肃治理从业人员“三违”行为。
(五)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及作业票证制度执行情况。
(六)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企业是否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条、《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彭安监〔20xx〕3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有关要求
节后复工复产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时段,也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关键环节,相关科(室)队要高度重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过程的安全管控,在企业开展自查自验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本方案,按照“先安全、再复工,不安全、不复产”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取严格措施,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对达不到复工复产要求的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化工企业复产复工方案 篇4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带来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灾害风险、安全风险等多重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加之复产复工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抓好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针对我县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陆续返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节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保障好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前各项安全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一是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全面核查员工情况,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湖北籍务工人员阻止返岗上班;二是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四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五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二)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各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应全面梳理并及时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会同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明确开工步骤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装置复产复工的各项工作。二是企业应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车间各部门安全责任,严格工作责任落实。
(四)开展风险辨识。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全面辨识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风险,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复产复工期间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六)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教育培训。召开一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根据本企业装置开工运行的.特点,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的教育培训,确保不出现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七)严格特殊作业管理。企业复产复工期间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特种作业标准规定,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八)危化品企业在复产复工之前,要聘请有相应专业知识能力的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复产复工安全条件的确认。并连同复工申请报告一并报送县应急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结合新冠病毒防疫要求,针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全力保障复产复工工作平稳进行。
(二)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危化品和工贸企业,督促企业按照相关复产复工工作要求做好落实。
(三)危化品企业提交复产复工报告后,县应急局工作人员要联合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对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做好相应的业务指导,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相关企业。
(四)对于未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复产复工工作要求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