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励金分配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绩效奖励金分配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绩效奖励金分配方案 篇1

为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用好政府的财政补助资金,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北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现就绩效考核提出如下方案:

一、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

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原则,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城乡居民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为顺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民富县强的和谐拜泉打下坚实基础。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

1、以政策为依据的原则。绩效考核工作政策性强,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

2、统筹安排和专款专用原则。

3、分块核算和绩效优先原则。按人员数和标准进行的补助不是将经费补助到具体每一个人,而是在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后实行的按劳分配、按绩分配。要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切实防止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

4、与绩效工资改革相配套原则:中心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改革即将进行,在未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情况下,中心的分配必须考虑绩效工资改革这一因素。

三、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由职工的德、勤、绩、能及综合测评五个方面组成,共计100分。德、勤、绩、能占70分,由所在职工相互自评。综合测占30分,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测评。

1、德:主要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评价。(占20分)

2、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占10分)

3、勤:工作态度,勤奋向上情况,工作纪律,安全防火等。(占10分)

4、绩: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占30分)

5、结合:主要是组根据职工岗位职责情况,遵守和履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具体考核细则呼单位职工的目标责任制,工作制度,请假制度及会议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占30分)

四、奖惩规定

1、高于90分以上绩效工作全额发放。

2、高于80分低于90分,绩效工资按90%计发。

3、高于70分低于80分,绩效工资按80%计发。

4、低于70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计发。

5、优秀:高于90分人员中择优评选,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并一次性奖励500元。

以上对职工进行奖惩扣下的经费归单位所有,本方案经过全体职工会议研究通过,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加强绩效考核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过去药品有利可图的情况下,过分强调考核会助长开大处方,损害群众利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政府化钱买服务,必须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事业、为人民服务的卫技队伍。绩效考核工作是对纳税人负责,对患者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员工自己负责。

2、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抓紧落实。北社区建立以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3至5人),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更加具体、更有操作性。

六、领导组织

成立北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领导组织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组每月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的结果作出评价和考核,以此为依据发放绩效考核工资,在考核中对严重违背社区医院规章制度,不负责任而出现的工作事故将严肃处理。

绩效奖励金分配方案 篇2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人发〔2009〕27号),以及《阳西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的指导性意见,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绩效,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和成绩优异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分配标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财政局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方案对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县直属小学校长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9%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和质量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其

中,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质量考核奖励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六、绩效考核的具体事项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1、本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及教职工均由所在学校考核。

2、经组织决定借调到其他学校的人员在借调单位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借调单位发放。

(二)绩效考核时间

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时间安排在学期末。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计分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具体如下:

1、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1)课时工作量计算

根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通知》(粤教基

[2004]7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义务教育教师课时标准设定如下:

①语文、数学每周14—18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语文、数学、英语以1课时为标准,其他学科以0.85课时计算。

②自习、早读按0.80个课时计算。

(2)考勤

事假每节扣1课时,病假每节扣0.5课时,假后要完成教学任务,旷工每节扣2课时,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产等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考核计分依据以学校考勤记录为准,并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3)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计算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同时,考虑到科(级、备课)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的实际工作负荷,担任学科(备课)组长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一计入基本工作量;担任大队辅导员、报账员、教导主任(非主管教学)工作量参照班主任工作量执行;主管教学的教导主任和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三计

入基本工作量;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四计入基本工作量。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可以叠加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

1.5倍。

(4)个人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教职工学期基础工作总量=(周课时分值×有效周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总分值+代课节数分值-考勤扣分。

因节假日导致不完整周日数的,按实际工作量计,跨级跨科教师的工作量按所任教主干学科计,教师代课数按实际节数累计。

(5)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计算

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7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分值+全校职工工作总量分值)

(6)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计算

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分值

2、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1)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按100分计算)。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考核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品行、依法执教、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关爱学生等五个方面内容。面上小学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具体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

(2)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按100分计算)。业绩成果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核心,真实、准确反映出教师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水平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主要体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考核内容,主要以完成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侧重考核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等指标,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的考核细则,并按业绩考核所占的权重转化为分值。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加分。学校对获得县(市)以上荣誉、优秀课例(或技能比赛)、辅导奖、论文奖等奖项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适当加分,加分计算不进行累加,取最高加分项。具体标准为:县级15分、地(市)级30分、省级40分、国家级50分。

(4)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质量考核得分=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教育教学质量得分+加分

(5)质量考核工资系数计算

质量考核工资系数=3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质量考核得分+全校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6)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计算

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系数×教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3、学校非教学人员(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非教学人员(职工)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学科组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内容,具体考核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职工考核表》(附件2),并创造性地开展考核活动。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非教学人员(职工)的工作量、各个等次所占比例和每个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事项处理参照教师考核条款进行。

4、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工资+教师质量考核工资

(四)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减50%以上直至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执行。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损害学生利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品行恶劣且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乱收费行为的;

(6)违法犯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迷信活动,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论的;

(9)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违规上访的;

(10)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擅自向学生收费、

征订教辅资料的或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2、有下列条款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没有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的;

(2)本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不属于因公脱产学习的。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

(二)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讨论,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方案一旦经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执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则修正案仍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三)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员代表5—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组长: 姚国富

副组长:许则标

组员:孙旭发 张东杰 吴国培 孙旭梅 陈土旺

八、纪律要求

(一)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绩效奖励金分配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二)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

(四)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

三、实施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四、发放形式

旗财政划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由学校考评核算报表,经教体局审核签章后,报财政划入个人工资卡。

五、考核内容及办法

工资总额为教师每月绩效工资总额,每月按实际工作日天数计算。

(一)考勤。

1.各种病事假等扣款按扎教体字【20xx】17号文件及《工农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扣款

(1)因公出差、学习或自身学历提高的考试、职称考试等。

(2)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奖励内容及标准

教师考勤扣款,分块(小学前勤、后勤、幼儿园三块)作为教师因未出勤而引起的代课、代工奖励。其标准:小学前勤以年度考勤扣款多少来确定,在绩效工资中平均发放给代课教师;后勤及幼儿园扣款在绩效工资中发放给代课、代工教师。未发生代课或代工的扣款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给超出工作量的领导和教师。

(三)对于以下情形之一者,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核定。

1.年末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师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的,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利益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5.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或敷衍拖拉影响学校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长期病、事假,经教体局批准者,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1.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优同步进行。

2.教师综合考评结果、考核等次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绩效奖励金分配方案 篇4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xxxx〕66号)要求,制定机关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公务员个人平时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与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挂钩。

二、分配具体办法

个人目标奖分为基础目标绩效考核奖和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目标奖按照本人职级计算应发数,基础目标绩效考核奖在目标奖的基础上扣除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的实发数。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是根据个人平时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进行再次分配后的奖金。

(一)个人系数计算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平时考核得分(70%)+年终考核得分(30%))的总分,除以本单位全体在编在职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总分之和,即为个人系数。

(二)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基数确定

将在编在职职工的单位优胜奖部分拿出来,其总金额作为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的基数。

(三)个人所得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的计算

个人系数乘以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基数,即为个人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数。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