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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1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2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1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3
为做好2021年消费帮扶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根据《巫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溪攻坚组办发〔2021〕17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将消费扶贫及促消费有关费用列入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渝工办发〔2020〕13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巫溪县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工会系统消费帮扶目标任务为200万元,由县总工会负责引导、督促各级工会组织落实工会政策,在使用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费采购物资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支持消费帮扶。
二、主要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时,根据《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18〕1号)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中“开展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但每年不超过2次”的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扶贫832平台)以及建卡贫困户农副产品作为纪念品发放,采购流程需符合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渠道和方式,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帮扶新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消费帮扶做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消费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担当
消费扶贫工作已纳入全县工会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是考核重点之一。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举措,合理合规、按时保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消费扶贫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网站、报刊、自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大消费帮扶引导力度,培育广大职工消费扶贫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消费扶贫(帮扶)作为一项创新性政策举措,显著成效已经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采取合理合规、灵活多样的消费帮扶方式,从2021年8月起,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会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完成情况统计表报县总工会(附件1),同时留存佐证材料(如发票、支付凭据、进货销售凭证、产品产地所在乡镇出具的证明等)备查。县总工会每月1日前汇总后报县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4
为助力教育精准扶贫,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结合我会今年工作要点,将开展救助因病因灾致贫的教师以及慰问名、老教师活动。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一、救助困难教师
(一)救助对象。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3万元以上,且近两年未受到过各级教育基金会慰问救助的;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救助名额及救助标准。救助对象40人,救助标准每人4000元。
(三)实施办法。
1.所有救助对象都必须如实填写相应的特困教师审批表。
2.当年已经在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中享受救助的不重复救助。
3.已被确定为省、市、县救助对象的,必须在学校公示。
4.必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医院大病诊断证明、治疗大额费用单据等复印件,于10月底报送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5.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初审,依据申报材料,根据医疗费用开支及困难程度和省、市分配的资助名额,提出向省、市资助对象和本会慰问的教师名单。
6.常务理事审查确定资助、慰问对象,并在全县公示。
7.理事长签批后,将慰问款发(送)到特困教师手中。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上述实施办法进行审查,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2.各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表上报县基金会,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二、走访慰问名老教师
今年重阳节,县教育基金会与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召开已退休的名老教师座谈会,县直学校选派1-2名代表,各乡镇选派1名代表参加。名老教师指以下三种对象:
1、曾经在乡镇学校担任主职、县直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的干部;
2、省级以上表彰过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3、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参加活动的名老教师40人。参加活动对象推荐表在6月23日报县基金会(请参加活动对象每人交“教育往事怀想”一篇,体裁不限,字数在10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