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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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

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

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 炊管人员的管理;

2. 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 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 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交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

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川区教体局和双沟中心学校《校园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7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学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由学校校委会统一领导,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的领导,成立“双沟小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高文玉

副组长:高秀丽、袁长坤

成员:孔繁东、马群、王青法、高亮、王海鹏、李俊红、任益全、孔艳、康锋、刘辉、孙苗苗、张春莲、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活动的开展。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教室、功能室、校舍、饮用水、用电、消防、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查处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消防安全。负责人:高亮及总务处人员。

以校舍、教室、功能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落实情况。

(二)交通安全。负责人:袁长坤、高秀丽、王海鹏及各班主任。

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调上、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确保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平安行、你我他”活动的持续开展,检查校车运行情况,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校内外大型体育、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审批和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责任人:高亮及各班主任。

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检查校园传染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教室内定期开窗通风,传染病高发季节定期晨检午检。

(四)校园治安防范。责任人:高文玉、王青法、高秀丽、王海鹏

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检查校园保安执勤管理、门卫制度落实、校园三防建设情况,检查校园值班巡查和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出校门登记管理情况,检查师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五)防汛、防溺水工作。责任人:任益全、高亮、袁长坤、高秀丽王海鹏及各班主任

以校舍汛期安全和学生防溺水工作为重点,检查防范洪水、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围墙、厕所等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夏季校园防溺水安全教育。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人:马群、孔艳、康锋、刘辉、孙苗苗

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存储、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实验室通风、防火防爆等情况。

(六)校园周边安全。责任人:高文玉、王青法、高秀丽、王海鹏

以校园周边治安治理为重点,检查上下学时段领导带班、教师执勤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检查校园周边在建工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等安全隐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加以解决。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自20XX年4月14日开始至20XX年7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

4月14日至4月18日。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迅速启动,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

4月21日至4月25日。对学校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所在地政府或教育体育局,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和完善机制阶段

4月28日至7月11日。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措施、教室以及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用电、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实行及时上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努力争取彻底整改。要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加强责任意识,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

7月14日至7月18日,学校要分别在每个月末对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督导检查,对百日攻坚战活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学校百日攻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总结。在百日攻坚战活动工作总结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仍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隐患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入,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靠前指挥。要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百日攻坚活动有效推进。

(二)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百日攻坚活动与全年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落实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建立调度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每个阶段结束后,学校要进行总结,并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

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六教明电〔2010〕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工作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设备和危险物品、实验药品以及存储容器、锅炉等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二、成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2009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3、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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