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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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篇1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2011]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附件1:《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关于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3:《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4:《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工作常规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5:《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篇2

1. 原则要求

1.1 统筹兼顾,切块调控

学校对绩效津贴总量和支出预算统一领导和管理,推行切块管理和包干政策,学校在总量上进行统筹,在切块上进行调控并制定分配指导意见。

1.2 注重教学,强化绩效

绩效津贴总量的分配(包括学校的切块分配和部门的二次分配),既要注重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体现多劳多得,同时又要重视工作质量和效果,体现优劳优酬。

1.3 以人为本,科学考核

制定以人为本,系统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配套的奖励性绩效津贴标准。

2. 绩效来源及总额

学校将市财政每年返拨的总学费收入的25%,作为本学年的绩效津贴的总额。

2.1 绩效津贴的一级分配

本学年的绩效津贴总额扣除度零星收入(详见《学校各类奖助标准》河职院人[20xx] 号)、各项固定补贴及年度考核奖励总额之后,再切成行政教辅和二级院部两大块,行政教辅部门的人均绩效津贴标准为二级院部人均绩效津贴的95%。

2.1.1 各教学院部绩效津贴总额

各教学院部绩效津贴总额由纯教学工作绩效、各岗位(不含聘用人员)标准津贴总额及其它教学工作绩效三部分构成。其中,纯教学工作绩效按照全校统计一单价45元/节打包结算;各岗位标准津贴总额根据岗位对应的津贴标准结算;其它教学工作绩效按生均绩效标准结算。

(1)各教学院部绩效津贴总额核算公式如下:

Gi = M×45+∑(本教学院部各岗位标准津贴)+N×H

式中

1

让大家一起来评价!

Gi——某教学院部本学年绩效津贴总额

M——某教学院部本学年教学学时数

N——本学年全校生均绩效标准(全校教学院部绩效津贴总

额扣除纯教学工作绩效和各岗位标准津贴总额后,除以本学年全校学生总数)。

H——本学年某教学院部学生人数

其中,根据思政部教学特点,核算公式如下:

G思政部= M×45+ ∑(本部门各岗位标准津贴)+五个学院其它教学工作

绩效人均数×思政部人数

(2)教学课酬的结算说明

①教学工作绩效构成

A.纯教学工作绩效:课堂教学、重修、实训、实习、论文、

命题、阅卷、监考、答辩。

B.各岗位标准津贴:教学院部管理教辅岗位绩效工资;教研

室、专业主任、实训室管理员、实训部长岗位绩效工资。

C.其它教学工作绩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地建设、班

主任工作、社团指导、技能竞赛指导、企业锻炼、实习点联系、创建工作等。

D.创收收入:见各学院相应创收文件。

E.二级学院团队奖励绩效。

F.专项奖项:资源库、教材、各类奖项,四六级监考、自主

考试、创建奖励等。(详见《学校各类奖助标准》河职院人[20xx] 号)

G.科研奖励。

以上A、B、C、D、E需由二级学院二次分配; F、G项为竞

争项目由归口部门直接发放到个人。

②辅导员的结算办法

按20个学生折算1节课,每学期按18周打包结算到各学院。

③课酬结算职责

财务处:提供绩效总额、各项数据测算及参与课酬结算。

教务处:结算全校各教学院部及相关部门执行学课时(课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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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修、实训、实习、论文)总数;结算行政人员、教辅人员校级选修课学时数。

学工处:负责审核辅导员课时量、新生入学教育教学工作量、就业指导课时量。

学 院:协助教务处计算执行学课时总数。

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核算课酬绩效。 绩效领导小组:审议课酬绩效方面的各项结算。 ④结算时间

结算时间为每学期第18周。

2.1.2行政教辅部门的绩效津贴总额。

行政教辅部门的绩效总额按二级院部人均绩效津贴的95%标准计算,费用包干。内部分配的具体标准如下:

2.行政教辅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其系数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算绩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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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团队奖励绩效

教学院部的'团队绩效津贴按照教学院部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考核,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一等奖奖金10万,二等奖奖金5万。

行政教辅部门的团队绩效津贴按照行政教辅部门(院部办公室)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考核,设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五个,一等奖奖金人均800元,二等奖奖金人均500元。

2.2.绩效津贴二级分配方案制定的原则要求

2.2.1 教学院部绩效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原则要求

(1)各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教师职称系数。

(2)各院部必须先将本院部分配方案报学校绩效领导小组审批后,再提交院部全体人员大会进行表决,超过应到人数的两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通过,表决大会需通知组织人事处和纪委派人参加。若对方案进行修改等,也须依据上述程序进行。

(3)各学院将绩效津贴分配的最终结果在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绩效津贴分配的过程材料及最终分配结果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审核发放。

2.2.2行政教辅部门绩效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要求

(1)各行政教辅部门按学校核定的绩效津贴总额,根据本部门制定的绩效津贴考核及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2)各行政教辅部门必须先将本学院分配方案报学校绩效领导小组审批后,再提交本部门全体人员大会进行表决,超过应到人数的两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通过,表决大会需通知组织人事处和纪委派人参加。若对方案进行修改等,也须依据上述程序进行。

(3)各行政教辅部门将绩效津贴分配的最终结果在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绩效津贴分配的过程材料及最终分配结果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审核发放。

2.3绩效津贴发放办法

学校绩效津贴按一学年度结算,即按当年9月至下一年8月计算总绩效津贴,并从下一年9月开始,以10个月平均计算发

每月25日前,各教学院部及行政教辅部门应将本部门本月的零星收入发放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学校组织人事处劳资科,经组织人事处汇总、审核后交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新进行政人员绩效津贴根据所在岗位系数发放;新进教师绩效津贴按1500元/月发放,调离学校时,根据当年的实际工作量结算绩效津贴,多退少补。

聘用人员合同工资以外的超工作量的绩效津贴,在次年按10个月逐月发放。

2.4相关规定

(1)主持工作的副职岗位绩效津贴按正职的95%发放。

(2)教辅部门的部长绩效津贴按科长绩效津贴的95%发放。

(3)享受专业主任待遇的非教学人员发放职务补贴450元/月,全年发放10个月。享受公共教研室主任待遇的非教学人员发放职务补贴310元/月,全年发放10个月。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享受产假的女教师,其休假期间按周12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寒、暑假不计算工作量),非教学人员,其休假期间按满岗位津贴计发。

(5)脱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脱产期间不计发绩效津贴。

(6)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而处以罚款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向组织人事处抄送处理决定,组织人事处在其月薪酬发放表中扣除相应罚金,其罚金归学校所有。

3.部门考核办法

3.1管理规定

3.1.1《教学院部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行政教辅部门(院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是考核工作的依据,各部门应围绕考核指标努力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3.1.2校党委会议负责讨论决定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并确认考核结果。

3.1.3督导处代表学校行使教学院部考核工作管理职能,监察审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篇3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和生产服务技能;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四、考核办法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五、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七、考核机构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八、其他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高校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篇4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张仕财(校长)

成员:文忠德(副校长)、胥德胜(教导主任)、李祥(大队辅导员)、王欣(团支部书记)、高大琴(教研组长)、段姣娇(教研组长)、张钰(少先队辅导员)娄忠山(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校园领导对为校园作出特殊贡献,服从校园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状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园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校园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园安排,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校园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务必服从,有不同意见能够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校园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

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教师出勤按照《三江口镇中心小学教师出勤管理制度》执行。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4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务必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不扣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校园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务必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

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校园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职责;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校园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校园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校园声誉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并交全体教师会议讨论,全体教师签字认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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